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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女助理遭判刑8個月恐進監獄服刑 宥勝8字發聲

宥勝 猥褻 女助理 法院 判決
宥勝涉嫌強制猥褻女同事被起訴,台北地院今日審結。(圖/劉耿豪攝)

宥勝涉嫌強制猥褻女同事被起訴,台北地院今日審結。(圖/劉耿豪攝)

先前台灣演藝圈爆發「#Me too」運動,藝人NONO、黃子佼、宥勝都爆出性醜聞,而宥勝也在今(24)日被判刑8個月,對此,他也透過經紀人發聲。

宥勝過去以好爸爸形象聞名,然而去年6月卻有受害者出面指控,宥勝性騷擾多名女子,不僅酒醉抓胸,還解內衣揉胸與跨坐對方身上強吻等,事件曝光後,檢方也遭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台北地院也於今日審結,判刑8個月,可上訴。對此,宥勝也透過經紀人發聲,表示「一切尊重司法程序」,至於外界關注他是否會再上訴,則沒有正面回應。

回顧這起事件的發生,宥勝被爆料至少對3名女同事進行性騷擾,包括酒醉時抓胸、解內衣揉胸,甚至跨坐在她們身上強吻。事件曝光後,宥勝在臉書上發文致歉,表示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抱歉,並承諾不逃避曾犯的錯誤。然而,他後來改口表示事實並非如此,並指出全案進入司法程序,無法多加評論。

檢方調查後,起訴指出宥勝於2016年底結束工作後提議送女助理回家,女助理同意,並駕車將宥勝送到女助理住處。抵達後,宥勝藉口借廁所進入女助理的屋內,但在上完廁所後未立即離開,而是假裝情緒低落,突然對女助理進行性騷擾,包括解開她的內衣、舔耳、摸胸等行為,直到女助理抵抗他才停止。

宥勝在3月26日到台北地方法院開庭時,改口承認了性騷擾的指控。庭訊後法官諭知全案審結,諭令宥勝交保8萬元,但也認定宥勝有勾串證人之虞,警告他不得接觸被告或證人以避免串證。

台北地方法院也於24日宣判,指出宥勝坦承犯行,且其供詞與證人、被害人在偵查時的證述相符,確定他確實以強暴方式猥褻被害人。此外,法院審酌宥勝身為知名演藝人員,與被害人存在上下從屬關係,因宥勝的特殊身份,被害人承受了比其他性侵害案件被害人更高程度的社會關注,心理傷害與壓力非同一般。事發後,宥勝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也未進行任何實際補償。

法院指出,儘管宥勝在第一次開庭時當庭坦承犯行,但他在法院進行審理程序的交互詰問前,不當接觸被害人和證人,試圖勾串證人,令事實變得晦暗不明,試圖逃脫罪責。法院認為,從宥勝的犯後態度來看,難以認定他有懇切悔悟的心,反而再次對被害人造成心理壓力和傷害。法院綜合考量宥勝無前科、犯罪動機、情節等各種情況後,判處他有期徒刑8個月。全案仍可上訴,若宥勝確定不上訴,恐將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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