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搭遊園巴士滑倒骨折 六福村判賠207萬
彭姓孕婦搭乘六福村遊園巴士下車時滑倒骨折,新竹地院判六福村賠207萬。(圖/中國時報邱立雅攝)
彭姓女子2021年到六福村主題遊樂園遊玩,乘坐遊園巴士於抵達目的地下車時滑倒左腳粉碎性骨折,事後向六福村求償約110萬元,並依消保法求償1倍的懲罰性賠償金,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事發當時的下車處凹凸不平加上細碎雜物,容易使人失去平衡並因摩擦力較差滑倒,共判賠207萬元。
彭女控訴,當時懷有身孕她搭乘遊園巴士,下車時因地面為黃土,因而滑倒,現場並未舖設止滑材質,工作人員也未提醒遊客注意下車安全,也沒有設置明顯標語,事發之後,園方才在下車處增加鋪設水泥鋪面,漆上黃線警示,並新設告示牌,證明六福村在事故發生時,並未提供合理的安全措施。
彭女因受傷,導致有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損失等損害,加上撫慰金,要求六福村賠償約110萬元,另依消保法第51條規定,請求損害額1倍的懲罰性賠償金。
園方則表示,彭女當時懷有身孕又手抱嬰兒,可能於下階梯時因重心不穩、單腳無法支撐等原因而跌倒,是因個人異常因素跌倒,並非於踩踏下車處地面時滑倒。下車處地面僅有在交界處局部堆積些許黃土,遊客下車時仍可踩踏在柏油路面上安穩落地,因此拒絕賠償。
新竹地院法官勘驗現場照片及影片,發現彭女身體失去平衡跌倒時,頭部及上半身均已超出車身範圍外,下車踩至地面時滑倒確屬有據,且下車處地面凹凸不平,凹陷處並堆積黃土、沙子、碎石、落葉等雜物,極易使人滑倒。
對於六福村指彭女下車時手抱嬰兒,又懷有身孕,是因個人異常因素跌倒。法官認為,六福村為國內知名遊樂園,進入其園區消費者人數眾多並跨越各年齡層,依一般社會大眾之合理期待,屬老幼婦孺皆宜之環境,本應於遊園巴士下車處地面保持平坦、無障礙,以避免消費者下車時發生危險。
六福村雖聲請前往現場勘驗,法官認為下車處已經在事後增加水泥鋪面、另為施工漆上黃線、更換告示牌,已無法勘驗本件事故發生當時現場狀況,無無勘驗必要。
法官審酌彭女於事發時懷有身孕,因傷須專人照顧逾5月,六福村則為國內知名企業,旗下有各大品牌,實收資本額高達19億元,判賠彭女103萬元,加上1倍懲罰性賠償金,一共20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