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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點準時開議 國會改革15案三讀料將挑燈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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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28日續審國會改革法案,議場充斥各陣營所掛布條(圖/趙世勳攝)

立法院28日續審國會改革法案,議場充斥各陣營所掛布條(圖/趙世勳攝)

立法院國民黨總召傅崐萁28日上午表示,藍、白都支持民進黨職權行使法的修法版本,希望民進黨能從善如流、回歸主流民意,不要再損耗無謂的時間。

立法院28日上午9時準時開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小計只剩下15個條文待處理,資深議事人員分析,若綠營在院會持續喊「有異議」,並要求點名、記名表決,一條需約20分鐘,若再加上三讀還要宣讀條文、立委發言等,恐怕要挑燈夜戰才能完成三讀。

28 日立院續審「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包括立委行使調查權、聽證權及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等條文。一早06:30不到,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王鴻薇、徐巧芯、葉元之等人,手持電蚊拍也備妥蚊帳,蓄勢待發,力拼當日國會改革法三讀,並與民眾黨團合力在7:00推開議場後門,占領主席台。

特別的是,藍、白黨團28日與民進黨在進場時搶主席台過程已較之前平和,雙方分頭各自在國會議場貼上標語,一時七彩標語充斥。而民進黨立委跑到國民黨占領的主席台旁,想貼上「沒有討論、沒有民主」等標語時,國民黨謝龍介也幫忙固定布條,形成另類合作。

回顧近期國會改革法案,自17日起,經過21、24日爭吵甚至暴力衝突,國會改革法案已完成二讀條文重點有五:

首先是國情報告常態化,也就是立院可決議總統赴立院報告。未來總統於每年 2 月 1 日前,必須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 3 月 1 日前赴立法院國情報告;至於新任期520上任的總統,須於就職 2 周內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上任 1 個月內赴立法院國情報告。

第二是制定藐視國會罰則,明確規定除非涉及國防外交等危害並經主席同意,否則官員不得出現反質詢、拒答、隱匿資訊或缺席的情事。此外,被質詢人非經立法院院會或各委員會同意,也不得缺席備詢,否則將受罰。

第三,各職務被提名人應提供學經歷、財產、稅務、刑案紀錄表等資料,提供立法院依法行使人事同意權時參酌,且從資料交付審查日開始計算,審查期間不得少於 1 個月,也應於審查過程中舉行公聽會。

第四,立院得行使調查權,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資料,但不得逾越調查目的、事項與範圍,並應尊重其他國家機關受憲法保障獨立行使的職權,及行政首長就特定機密決定不予公開的行政特權。若拒絕的官員,得經立法院會決議,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

最後,修法賦予國會聽證權,且除了應秘密事項外,都必須公開舉行,若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表達意見或虛偽陳述,得罰鍰或追訴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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