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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4歲童「手握大鈔」遊蕩 警送回家祖母超驚訝「以為他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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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小港區一名4歲男童被發現獨自走在街上,手裡還握著一張500元鈔票。(圖/翻攝畫面)

高雄市小港區一名4歲男童被發現獨自走在街上,手裡還握著一張500元鈔票。(圖/翻攝畫面)

由於小孩對於危險的認知能力較低,容易受到外界環境的傷害,因此需要成人提供安全的保護和監護,防止意外發生,然而日前高雄市小港區一名4歲男童被發現獨自走在街上,手裡還握著一張500元鈔票,警方緊急到場處理才終於讓他平安回到家中。

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6月3日上午,高雄小港分局大林派出所的員警於早上7點20分接獲報案,有民眾表示,在小港區龍鳳路一帶,有一名約4歲的男童手持500元鈔票獨自行走,因為擔心男童的安全,便報警請求協助。

警方獲報後也趕到現場,發現男童滿身大汗,手中緊握著500元鈔票,男童表示自己要走路回家,警方研判男童應是趁家長不注意時獨自外出,原先員警想詢問對方他家在哪裡,但由於男童年紀太小,無法詳細的回答,只能大概指個方向。

員警也陪同男童步行尋找回家的路,幸好在附近居民的幫助下,成功找到男童的家,男童的祖母見到警方陪同孫子回來時十分驚訝,表示原本打算帶男童出去買玩具,沒想到一轉眼男童就不見了,當時她以為他跑上樓玩,所幸並沒有發生什麼大礙,男童的祖母也感謝警方的協助,並表示會更加注意男童的動向。

事實上,社會新聞中經常會見到因為讓兒童獨處,發生墜樓、火災,或其他重大意外,輕則受傷與財物損失,嚴重時甚至造成死亡憾事,根據兒少法的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的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提醒家長務必時刻關注孩子的動向,以免發生不可挽回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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