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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員警涉嫌持警棍刺破嫌犯脾臟致死 遭檢方起訴法院裁定續押
警員因竊盜案誤傷嫌犯致死,屏東法院裁定續押。(圖/翻攝畫面)
屏東縣警局恆春分局的詹姓警員,因涉嫌在執行查緝機車竊盜案時,對嫌疑人施以過當的暴力手段,導致蔡姓嫌犯嚴重受傷後不治身亡,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屏東地檢署19日依公務員濫用職權故意殺人罪名對詹姓警員提起公訴,並經法院裁定續押。
據起訴書指出,事件發生於2024年2月16日下午5時40分許,警員詹姓前往一旅社查緝機車竊盜嫌疑,當時發現蔡姓男子在光復路附近,並立即聯絡其他警力前來支援。
詹警員在到達現場後,因蔡男否認涉案,情緒激動並使用警棍對其進行壓制和攻擊,造成蔡男嚴重的脾臟裂傷和大量內出血。
在蔡男無法行走且求診需求被忽視的情況下,警員詹姓仍堅持對其進行搜索和帶回警局錄取口供,然而,在搜查結束後,蔡男突然身體狀況惡化,經過警方和急救人員的努力,仍然於2月16日晚間不治身亡。
案件曝光後,引起社會對警察執法過程中濫用職權和暴力行為的關注和譴責,屏東地檢署迅速展開調查,並依據法律對涉案警員提出正式起訴,並將其續押待審。
屏東縣警局恆春分局和地方檢察署都表示,將嚴肅處理此案,確保正義得以伸張,並且加強對於警員對於執法標準和程序培訓,以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