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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走私40億安毒到日本 法官怒斥「敗壞我國形象」重判無期徒刑

日本 走私 安非他命 毒品 無期徒刑
台中地院外觀。(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地院外觀。(圖/報系資料照)

中部一名綽號「阿兄」的謝姓男子2018年時夥同6名共犯,將市值200億日圓(約新台幣40億元)的安非他命走私到日本,遭台日警方聯手破獲,事後躲到越南避風頭,仍於去年遭警方逮捕。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謝男涉嫌重大,且「敗壞我國形象」,所為應予非難,依運輸第二級毒品罪重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謝男等人明知安非他命為二級毒品,竟於2018年間共同基於運輸第二級毒品及私運管制物品出口之犯意聯絡,共謀策畫以汽車輪胎鋁圈夾藏甲基安非他命私運出口至日本事宜,並由謝男居首謀地位,負責運輸毒品之工作分配及提供資金。

日本愛知縣警方於同年10月4日下午,接獲不詳女性民眾報案,指稱日本倉庫內有可疑人士進出,日本警方派員盤查,在日本倉庫查獲正在拆卸毒品之徐男、陳男及許男等人,當場以現行犯逮捕3人,並扣得甲基安非他命380包,共計339餘公斤,市值約200億日圓(約新台幣40億元)。

台中地院審酌,謝男明知甲基安非他命係我國嚴厲查緝之第二級毒品,不得任意運輸,且毒品具有高度之成癮性及濫用性,對身體健康有嚴重危害,竟仍貪圖運輸毒品之利益,居於主謀地位,指揮共犯楊男、何男、徐男等人,再由其他共犯分層指揮,分工運輸毒品至日本牟利,所為應予非難。

法官表示,謝男等人運輸出境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多達380包,重量更高達339.5887公斤(日本警方估計價值日幣200億元),更輸出至外國,敗壞我國形象,被告於本案係負責資金提供及主謀、指揮者之重要角色,惡性重大,加上他至今仍否認犯行,因此依運輸第二級毒品罪重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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