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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玩打火機釀禍…2歲女童命喪火窟 律師:阿嬤恐涉過失致死罪

高雄 火災 打火機 過失致死
高雄市三民區中山一路1棟頂樓加蓋公寓4日上午發生大火。(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高雄市三民區中山一路1棟頂樓加蓋公寓4日上午發生大火。(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高雄市三民區今(4日)上午發生祝融悲劇,受困火場祖孫3人中的阿嬤、5歲女童,在鄰居協助下逃離火場,2歲女童則不幸葬身老舊公寓頂樓加蓋住宅內。由於火災疑似因女童玩打火機引起,就有律師指出,若阿嬤當時只是口頭制止,恐難免責。

消防局上午約9點42分獲報三民區中山一路1棟公寓竄出火煙,派出21車47人搶救。當時陳姓阿嬤與5歲、2歲楊姓孫女受困屋中,阿嬤在不見2歲孫女人影情況下,急忙先帶5歲孫女逃到樓下,並在鄰居協助下成功逃出。但消防隊員在5樓最內側房間床底尋獲2歲女童時,女童已成焦屍。

據悉,阿嬤與兒子及2孫女同住,女童母親疑因案入獄服刑,兒子也在外地工作,阿嬤表示起火前看到孫女倆在床上玩打火機,她雖有出言制止,但因忙於其他家事,等發現時已聞到煙味,火勢也一發不可收拾,只好在視線不清狀況下先帶大孫女逃生。阿嬤與大孫女分別受到輕微嗆傷、雙腳及臀部燙傷。

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律師何星磊指出,阿嬤具有「保證人地位」,有照顧女童及搶救女童義務,也必須有制止玩打火機行為。阿嬤雖有口頭制止,但玩打火機的風險相當高,極可能無法控制,所以單靠口頭制止,可能無法脫免責任。

何星磊表示,依據過往類似案件經驗來看,負責照顧、具有保證人地位的人,被認為有過失機率蠻高的。此外,發生火災的詳細起因,仍有待火調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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