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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超級大動作」逮捕鄭文燦 翁達瑞揭3關鍵:缺1就是濫權介入政爭

鄭文燦 貪汙 收賄 桃檢 翁達瑞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遭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圖/黃耀徵攝)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遭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圖/黃耀徵攝)

海基會董事長、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驚爆貪汙收賄,桃園地院今(6日)下午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對此,旅美教授翁達瑞分析關鍵3點,表示檢方逮捕、聲押禁見鄭文燦的舉措若缺了其中任何1點,就有濫權、介入政爭嫌疑。

翁達瑞在臉書發文指出,桃園地檢署逮捕鄭文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的「超級大動作」,在法治社會代表鄭文燦「犯行明確」、「有逃亡之虞」、「有串證之虞」共3大關鍵,且3者缺1就是桃檢濫權,並有介入政爭的嫌疑。

翁達瑞除指此案可能要等待偵辦結果,甚至是最後的審判,也呼籲鄭文燦積極面對,「若有冤屈,那就全力捍衛清白。若真有涉及不法,也要坦然認罪」,也強調司法不應淪為打壓政治異己的工具,「若最後的偵辦或判決結果無法合理化桃檢的大動作,法務部必須有所作為」。政治清廉與司法公正是缺一不可的重要價值。

鄭文燦疑涉入「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並收賄,該工業區東側農業帶約49.68公頃土地辦理都市計畫區段徵收案,其中24.89公頃作農業用地。但該區旁另筆9.5公頃土地地主組成重劃會,向桃市府申請自辦重劃,並在因農地依法未能納入案後,賄賂鄭文燦強行闖關,儘管賄款最終因內政部退案而退回,但關鍵金流已被掌握。

桃園地院透過新聞稿證實,鄭文燦於2017年9月收受500萬元,2018年8月交還廖姓人士;但法官認為無法證明為犯罪所得,加上另4名涉案被告遭收押,故駁回檢方聲押鄭文燦,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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