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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恩醫院駁爆打虐待!中檢打臉「已起訴」 彰檢聲明:會持續釐清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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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宏恩醫院龍安分院8日被週刊爆出,院方幹部長期毆打病患、性侵女病患、裝病詐領保險費用等醜聞。(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宏恩醫院龍安分院8日被週刊爆出,院方幹部長期毆打病患、性侵女病患、裝病詐領保險費用等醜聞。(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宏恩醫院龍安分院專門收治精神病患,也收容中部法院宣告監護處分的精神疾病受刑人,8日卻被週刊爆出,院方幹部長期毆打病患、性侵女病患、裝病詐領保險費用等醜聞。宏恩醫院龍安分院院長沈君傑稍早出面回應,否認有女病患遭性侵,至於爆料指院方縱容維安幹部痛毆楊姓病患,則轉述動粗的林姓員工說法「是為了保護其他員工」。不過院長說法已遭中檢打臉,稱幹部毆打楊男事件,已於2024年1月提起公訴。彰化地檢署也指出,遭毆楊姓男子是彰檢委託醫院執行刑後監護處分,針對毆打事件會持續釐清過程。

據《三立新聞》報導,台中地檢署證實,確實有收到台中宏恩醫院龍安分院爆發維安幹部毆打病患醜聞等案件,經檢察官調查,宏恩醫院龍安分院護佐組長(即被告林男)因對該院病患楊男(為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執行刑後監護之受處分人)涉犯傷害罪嫌,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以113年度偵字第4064號案,於民國113年1月30日提起公訴,現由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中。

不過針對院內是否有女病患遭性侵,中檢表示,週刊報導內容指稱該院有男病患性侵女病患一節,台中市警局婦幼隊在112年2月間報告,該院病患間涉嫌妨害性自主一案,經檢察官以112年度偵字第5035號案件偵查,並比對證人證述及調查相關事證後,因無法證明該案被告已有違反意願之妨害性自主罪嫌,故為不起訴處分並經確定。

台中地檢署也表示,至上開案件相關事證,有無遭剪接變造,或有無報導所指之病患詐保等事件,台中地檢署將另行分案偵辦,以釐清真相並保障人權。

此外,據《NOWnews》報導,彰化地方檢察署8日亦發布聲明,稱遭到毆打的楊姓男子為彰檢委託醫院執行刑後監護處分,針對毆打事件會持續釐清過程。

彰化地檢署指出,楊姓男子因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案件,經彰化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月,並認為他對他人有攻擊行為、持續性再犯同類案件與造成公共危險的高度風險。為降低楊男對公眾危險,彰化地院宣告刑後監護處分1年,經彰化地檢署委託宏恩醫院龍安分院執行刑後監護處分。

彰化地檢署說明,執行期間檢方均依法對執行處所進行訪視,督導個案執行情形,針對楊姓男子陳訴曾遭機構人員毆打,將會持續釐清過程。目前楊姓男子因另案在監執行中,待該案件執行完畢後,將擇適當處所,繼續執行刑後監護處分。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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