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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鄭文燦再開羈押庭 臉色凝重、全程不發一語

鄭文燦 貪汙 羈押庭 桃園
前桃園市長、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捲貪汙案。(圖/黃耀徵攝)

前桃園市長、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捲貪汙案。(圖/黃耀徵攝)

前桃園市長、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捲貪汙案,日前被桃園地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對此,桃園地檢署提出抗告,高院撤銷發回。鄭文燦今(9日)上午10時許現身羈押庭,面對媒體,表情凝重、不發一語。

桃園地檢署日前表示,法院裁定,認為鄭文燦涉犯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必要,准以新臺幣500萬元具保,限制出境、出海;桃園地檢署認為,該裁定認事用法不當,當庭抗告,並將立即提出抗告書 。

檢方提抗告成功,高院撤銷發回。而鄭文燦今(9日)上午10時許現身羈押庭,面對媒體,他有別於上次燦笑步出法院的模樣,在律師的陪同下,全程表情凝重、不發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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