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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智光案!北市議員陳重文圖利321萬「繼續羈押」 北市社會局:受議員高度關心未簽約

陳重文 台智光 羈押 台北市社會局
重文(左2)。(圖/趙世勳攝)

重文(左2)。(圖/趙世勳攝)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施壓北市社會局施作公托監視器系統,讓台智光辦理建置案,從中圖得不法利益321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今(19)日依圖利、偽造文書、業務侵占、公司法、商業會計法起訴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與妻子白惠萍等4人,而台北地院也於下午開接押庭,裁定陳重文繼續羈押禁見,稍後將把他送回看守所。台北市社會局表示,公托建置監視器系統一案確實受陳重文高度關心,然台智光事件爆發後,社會局有疑慮,暫時未與台智光公司簽約。

檢方認定陳重大圖利321萬元,依貪污圖利、業務侵占等罪嫌將他起訴,全案下午移審台北地院後,法官立即召開接押,庭後裁定陳重文繼續羈押禁見;李嘉豪部分現在才要開庭,稍晚才會決定羈押或交保。

據《自由時報》引述台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說法,「台北市社會局公托機構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係因陸續發生托嬰中心監視影像保存不當導致兒保案件調查受阻。

另外,社會局也指出,為回應家長期待,且於托嬰中心兒保案件調查時能還原現場狀況,研議從公托機構開始建置,且衛生福利部2023年12月也開始針對全國公私立托嬰中心研議雲端儲存監視影像的技術設備及運用管理,今年4月26日預告修正「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第五條之一,預計將雲端儲存影像資料入法,以利證據保全。

姚淑文不諱言,本案確實受陳重文高度關心,社會局本於政策需求辦理,原依2011年台北市政府簽訂之「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擬委託台智光公司進行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工程,但台智光事件爆發後,社會局有疑慮,暫時未與台智光公司簽約。姚淑文表示,若後續產生相關爭議也將交由司法處理,期間配合檢調調查,盼司法勿枉勿縱。

回顧案件始末,台灣智慧光網的母公司台通光電,是股票上市公司,兩家公司負責人均為李慶煌,台智光公司於2011年和台北市府簽訂「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簡稱台北市光纖BOT案,台智光負責建置台北市轄內光纖網路,並享有25年經營權,期間市府所屬機關就可租用網路服務部分,優先選擇台智光。

不過陳重文插手北市府公家機關監視系統標案,相中台智光的光纖網路有競爭優勢,於是先利用議員職權,涉施壓台北市府會局決定依台北市光纖BOT案架構,委請台智光建置轄下各公立托兒所監視系統雲端。

陳重文找來共犯康立錡掛名負責人,2023年7月共同成立立錡雲端公司,要台智光向立錡公司採購公托監視系統雲端所需監視器與相關硬體設備,總價1081萬餘元,再轉包給康男獨資的維鑛公司去履約,身為立錡實際負責人的陳重文,涉從中圖利自己不法利益達321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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