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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違法砍樹503棵 法院判他到荒漠植綠「補種755棵樹」
男子違法砍樹503棵,法院判他到荒漠植綠。(圖/翻攝自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大陸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近日發布一則視頻,只見一名男子在法院和司法人員的監督下,在荒漠中紮草方格。據悉,該名馬姓男子是一起破壞生態環境案件的被告人,因違法砍樹被起訴,法院責令其進行生態修復,補種若干數量和面積的樹苗,因目前正值夏季,不是植樹季節,法院讓他先到白芨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紮草方格,用以防風固沙。
法院判決顯示,2021年9月,馬男花費5500元購買了銀川市永寧縣某農莊內農田中間水渠兩側的新疆楊,後在沒有辦理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砍伐新疆楊共503棵,獲利13萬餘元。經鑑定,被砍伐的新疆楊立木蓄積量為112立方米,價值4.49萬元。公訴機關建議判決馬男有期徒刑3年,並處相應罰金。
銀川鐵路運輸法院副院長朱武表示,「我們當時考慮到被告人馬某濫伐林木行為相比一般侵犯人身權、財產權的犯罪而言,社會危害程度較低,如果他能通過替代性責任承擔的方式修復因砍伐行為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失,適用緩刑能夠取得更好的裁判效果。」
銀川鐵路運輸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白梅指出,馬某目前無力退賠違法所得,法院與其協商以恢復生態勞作的方式,通過植樹或種草去抵扣其應當退賠的違法所得,屆時會組織相關部門對其勞動量進行評估,他種了多少棵樹,或者紮了多少草方格,最終合計的工錢去進行抵扣。
朱武說明,馬某砍了503棵樹,因考慮到寧夏當地的地貌特徵和降水量,樹木存活率一般在75%左右,所以協議中約定他需要補種755棵樹,2年後會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評估。由於目前不是植樹季節,法院經與白芨灘保護區溝通,決定讓馬某先到保護區中約3000畝的沙地裡紮草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