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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譜情侶誣告400多件只為報復 下場慘了

情侶 誣告 債務糾紛 台南地檢署
台南地檢署偵辦陳姓情侶涉嫌冒名誣告400多案,除將2人拘提到案,還向法院聲押獲准。(圖/報系資料照片)

台南地檢署偵辦陳姓情侶涉嫌冒名誣告400多案,除將2人拘提到案,還向法院聲押獲准。(圖/報系資料照片)

真惡質!一對都是姓陳的情侶,近幾個月來為報復與他們有債務或糾紛的人,竟然涉嫌假冒他人姓名,向全台各地的地檢署誣告,經清查至少400多件。此案驚動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張斗輝召開專案會議,並協調彙整相關資料提供台南地檢署偵辦。南檢持票將陳姓情侶拘提到案後,經向台南地方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南檢指出,此緣起於福建連江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子薇日前受理陳姓情侶提出的告訴狀時,發覺有冒名申告及誣告等情事,進一步查出對方還以相同手法,向全台各地檢署冒名申告。經向高檢署陳報後,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7月12日召開專案會議,並協調各地檢署調查相關案件,以及協助分配各地檢署訊問轄區內被冒名申告的被害人後,再提供彙整資料給南檢參考。

南檢承辦檢察官廖羽羚會同專案小組比對相關資料後,進而查出陳姓情侶涉嫌濫用他人的個人資料寄件提告,並偽造證據、告訴狀,企圖利用司法制度報復他人,讓被冒名申告者及被告為了出庭疲於奔命,行徑十分惡劣,嚴重浪費司法資源。

本月19日廖羽羚指揮台南市善化警分局、台南市警局刑警大隊科偵隊等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陳姓情侶位於台南市善化區、台中市大雅區等2處住處執行搜索,並將他們拘提到案。

檢方訊問後,認為2人均涉犯《刑法》誣告、偽造私文書、偽造印章、印文、行使偽造私文書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20日也以2人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且有羈押必要,均裁准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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