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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稱依法處高虹安停職停薪 張啓楷:竹篙湊菜刀

內政部 高虹安 停職 停薪 張啓楷 地方制度法
立委張啓楷指出,內政部宣告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並停薪已違反《地方制度法》第78條。(圖/張啟楷辦公室提供)

立委張啓楷指出,內政部宣告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並停薪已違反《地方制度法》第78條。(圖/張啟楷辦公室提供)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貪一番判有罪,遭內政部宣告停止市長職務並停薪,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啓楷29日指出,這已違反《地方制度法》第78條,因為事情是發生在立法院的助理費,不是市長任內有發生貪瀆且一審判決有罪,他強烈支持高虹安向行政法院提出停止處分。

張啓楷也為高虹安連半薪也遭停叫屈說,在法律的審判過程中,應該是無罪推定,而且高虹安還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不能到外面兼職、兼差,「你怎麼可以把她半個月的薪水停掉呢?」

張啓楷表示,《地方制度法》第78條有闗市長停職的規定,裡面寫得非常清楚,是在市長任內如有發生貪瀆且一審判決有罪,才能夠停職。眾所周知,高虹安的事情是發生在立法院的助理費,所以內政部是不是「竹篙湊菜刀」?

張啓楷並指出,《憲法》第15條明明白白寫著,人民的工作權應該受到保障,內政部不但違反《地方制度法》,而且違憲。張啓楷強調,在法律的審判過程中,應該是無罪推定,而且高虹安還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她現在不能到外面兼職、兼差,你怎麼可以把她半個月的薪水停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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