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批行政司法不中立 吳怡萱:高虹安開疆闢土成眼中釘
民眾黨指出,高虹安替民眾黨開疆闢土,卻也把她推到政治鬥爭的風口浪尖上,變成民進黨眼中釘。(圖/翻攝自高虹安臉書)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遭到停職停薪。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30日表示,高虹安替民眾黨開疆闢土,卻也把她推到政治鬥爭的風口浪尖上,當她變成民進黨眼中釘時,就會受到鋪天蓋地而來的攻擊,偵辦高虹安案檢察官升官,內政部在停薪議題上不中立,都是行政與司法不中立的例證;民眾黨立委張啟楷30日更質疑,內政部對高虹安作出停職處分,是以行政權凌駕司法權。
張啓楷指出,高虹安案除了許多人質疑不符合比例原則與政治辦案之嫌,內政部的停職處分,也有行政權凌駕司法權之虞,針對《地制法》第78條有關地方行政首長的停職,應該限定是在任內涉貪,經一審判決有罪,才能夠予以停職處分。
張啓楷指出,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嫌貪污,她是一審被判有罪,依刑法36條,立委涉貪要被褫奪公權定讞才能夠解職,內政部卻以高虹安立委任內涉貪一審被判有罪,來停止新竹市長的職務,這沒有行政權凌駕司法權之虞?
吳怡萱說,高虹安案中的被告之一、助理王郁文直接指控檢察官,是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安,叫她配合,而且偵訊中有16分鐘錄音不見,後來立委在立法院質詢,司法院也承認偵辦有瑕疵,既然16分鐘的錄音檔不見了,檢察官後來怎麼會升官?吳怡萱說,一開始不起訴高虹安的檢察官都被調走,起訴她的檢察官卻升官,整個過程太明顯了。
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表示,內政部不予核發高虹安停職期間的半薪,按照內政部長劉世芳的說法,是認定高虹安生活無虞,才把半薪砍掉,但法律必須要有明確的一致性,「生活無虞」是如何界定的?內政部又是否對所有一審被判有罪的官員都同樣標準?且高虹安現在還是公務員身份,依法不能從事其他工作,後續還有請律師等支出,內政部此做法是致人於絕境。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30日受訪時指出,高虹安案是一個很不公平的壓力,是一個不公平的法律案件,更是一個時代被犧牲的悲劇,這個案件之後,台灣司法是更被相信,還是更被懷疑。
柯文哲表示,對高虹安案感到很難過,是他叫高虹安去選新竹市長,當時卻沒有告訴高虹安政治如此險惡,最後高這樣被「兵分16路攻擊」。柯說,以前高虹安在鴻海輕輕鬆鬆當科技新貴,接著在立法院做得好好的,結果被執政黨用司法追殺,台灣政治走到現在這樣,當局者實在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