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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臭代價!豪宅保全禁外送員送餐飆罵「2字」 挨罰1萬5000元
外送員送餐遭保全禁入並被罵「鱉三」,事後保全遭判拘役 15 日,得易科罰金每日1000 元。(示意圖/達志影像)
高雄市左營區2023年10月間發生一起糾紛衝突,1名劉姓男外送員送餐至1棟豪宅大樓,卻遭林姓男保全禁止進入大樓,2人隨即引發嚴重口角,林男不僅怒罵劉男「鱉三」,甚至搶走劉男手機阻止錄影蒐證,事後劉男報警向林男提告,法院最終依《妨害自由罪》判其拘役 15 日,得以罰金替代,緩刑 2 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23年10月4日中午12時許,劉姓男外送員送餐至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的1棟豪宅大樓,但被林姓男保全拒絕進入,雙方因進入大樓的方式規定爆發口角衝突,林男甚至辱罵劉男「我最喜歡教訓你這種鱉三」,劉男為了蒐證持手機錄影,未料林男竟以體型優勢搶走手機,事後,劉男到左營分局報案,後續員警通知劉男到案說明,並依《強制罪》將他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法院審理,經檢視監視器畫面,證實林男確實有辱罵劉男行為,法官考量林男已坦承犯行並賠償和解,再加上劉男出庭為他求情,橋頭地院法官基於以上內容,最終判處劉男拘役 15 日,得易科罰金每日1000 元,並給予緩刑 2 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