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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專員變詐財高手!盜領1.8億還債42客戶受波及 終判12年刑期
理專淪為大騙子,盜領1.8億還債,高雄法院重判12年刑期。(圖/翻攝畫面)
高雄一名潘姓女理財專員利用客戶對其信任,持續盜領、挪用42位客戶的資金,最終損失金額高達新台幣1億8000餘萬元,經檢調單位深入調查,高雄高分院於8月15日依背信、詐欺及違反銀行法等多項罪名,合併判處潘女12年有期徒刑,全案目前仍可上訴。
根據法院判決書內容,潘女於2005年進入銀行前鎮分行任職,隨後在2011年轉任理財專員,專責銷售各類金融商品,包括基金、保險、債券等,隨著其職務提升,客戶信任度也逐漸提高,甚至將存摺、印章等重要財物交由她代管,然而,這份信任成潘女的詐騙工具。
由於個人投資失利,潘女財務狀況惡化,急需大量資金來填補財務缺口,竟藉由處理客戶申購基金、匯款等委託事務,悄悄地利用客戶存摺、金融卡及密碼,將客戶存款轉入自己或其他受害客戶的帳戶中,用來清償負債,這些非法轉帳行為涵蓋範圍廣泛,包括使用網路銀行、臨櫃匯款、製作假取款憑條等方式。
檢調單位在收到銀行報案後,深入調查發現自2019年起,共有42名客戶遭受潘女詐騙,總損失金額高達1億8千餘萬元,潘女曾透過其母親及堂妹名義,將小額款項匯入客戶帳戶,並虛構基金配息收益,以此手法讓客戶誤信其正在依照指示進行基金投資。
最終在客戶發現資金異常後,銀行總行隨即展開內部調查,確認潘女盜用客戶存款後,向金管會報告並正式報案,雖然潘女事後已補回4276萬元,還清部分受害客戶的損失,但仍有超過1億3千多萬的資金尚未歸還,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指出,潘女不僅違背了理財專員應有的職業道德,還藉此詐騙42名客戶,對銀行及受害者造成嚴重損害,最終,高雄高分院裁定合併判處潘女12年有期徒刑,並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