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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振聲遭羈押禁見原因曝光 北院:共犯涉嫌畏罪潛逃
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遭控涉京華城容積案,2日凌晨遭裁定羈押。(圖/趙世勳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與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因涉入京華城弊案,被台北地檢署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及圖利罪聲押禁見。台北地院也於今(2日)凌晨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彭振聲則羈押禁見。據了解,彭振聲被羈押的原因之一是共犯邵琇珮涉嫌畏罪潛逃。
據了解,北院裁定書指出,彭振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中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罪嫌重大且有相關證據支持,該罪名最輕刑期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彭振聲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之間的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等重要事實,仍需進一步釐清,因此有羈押的必要。
彭振聲被羈押的原因之一是共犯邵琇珮涉嫌畏罪潛逃,邵琇珮曾擔任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是京華城案審議的都委會執行祕書。北院認定,彭振聲作為台北市副市長及都委會主席,扮演了此案中的關鍵角色,對案件內情瞭若指掌,且與其他共犯具有相似利益。
北院表示,共犯應曉薇和沈慶京在訊問中均否認犯行,並因有串證之虞而被羈押禁見。邵琇珮則因涉嫌畏罪潛逃,更加顯示彭振聲與其他共犯可能配合作出不實陳述的動機。
北院認為,彭振聲涉及的罪名重大,且所獲圖利和賄賂的金額極為龐大,因此本案對國家行使刑罰權具有極高的公益性,且由於案件中的犯罪行為隱密,蒐證困難,涉案人數雖少,但均為要職,具備相當的財力和影響力。為防止彭振聲與其他嫌疑人串供,法院認定有羈押必要,並禁止接見與通信。
彭振聲律師李岳洋則在結果出爐後受訪表示,彭振聲本人對於結果感到非常訝異,心情也覺得非常難過,將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