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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柏傑酒駕慘了!擦撞遊覽車喊「前一晚喝的」 判決結果出爐

王柏傑 遊覽車 酒駕
士林地院今(4日)審結,判王柏傑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圖/侯世駿攝)

士林地院今(4日)審結,判王柏傑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圖/侯世駿攝)

35歲男星王柏傑6月與遊覽車發生碰撞,經酒測發現其酒測值高達0.44毫克超標,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複訊完後,以5萬元交保候傳。士林地院今(4日)審結,判王柏傑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王柏傑複訊當天步出士林地檢署接受訪問時說,「非常非常抱歉,我實在是沒有想到,原來前一晚的酒精可以到隔天下午測出來還這麼多,所以我當下是非常的震驚、驚訝,但這些不是藉口跟理由,既然做錯事情,乖乖接受懲罰,真的非常對不起,不是故意的。」

他解釋,其實12點多就回家了,「因為我們去看球賽,回來吃個宵夜,12點左右我們就回家了,早上起床我也是就是睡得很好,精神狀態都很好,所以才沒有意識到(酒未退),隔了10幾個小時,身體裡還有酒精成分,所以真的是很抱歉,真的沒想到這個結果。」

至於短時間內還敢喝酒嗎?王柏傑連續回好幾個「當然不會」,他表示,酒駕刑罰真的很重,被嚇到了。他也強調,本人非常討厭酒駕,和朋友看球賽時,自己是搭車到球場看比賽。

士林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依不能安全駕駛起訴王柏傑,並聲請簡易判決。士林地院今(4日)審結,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判王柏傑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王柏傑透過經紀人向媒體表示,「對於這次事件,將記取教訓並深刻反省,身為公眾人物做了這樣最壞的示範,辜負了大眾期望,再次誠心跟大家致歉,謝謝關心。」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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