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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幼兒園驚傳2教保員虐童 教育局重罰60萬「公布姓名」

台北 教育局 虐童 教保員 地檢署 公訴 幼兒園不適任人員 姓名 公告 中山
國防部委託實踐大學辦理的中山區某幼兒園驚傳虐童事件。(圖/翻攝自Google map)

國防部委託實踐大學辦理的中山區某幼兒園驚傳虐童事件。(圖/翻攝自Google map)

國防部委託實踐大學辦理的中山區某幼兒園驚傳虐童事件,沈姓與鄭姓教保員被檢舉長期對年僅2歲的幼童進行不當管教,包括用膠帶封住孩子的嘴、推打頭部及大聲吼叫,理由僅是幼童吃飯速度過慢。事件曝光後,台北地檢署於昨(9日)正式對沈、鄭兩人提起公訴。而台北市教育局也對兩名教保員處以60萬元罰款,在官方網站上公開兩人的姓名,並終身禁止兩人從事教保工作。

台北教育局指出,於2023年8月9日接獲家長陳情通報後,即依調查處理辦法受理並啟動調查程序,於當年11月23日完成調查,經提送本市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認定委員會,認定沈姓與鄭姓教保員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0款認定終身不得聘任為教保服務人員,依教保條例第40條第1款分別裁處最重罰鍰新台幣60萬元,並公布沈姓與鄭姓教保員及教保服務機構名稱於本局「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網站。

至於本案是否有「相關人員是否有知悉未通報」及「其他教保服務人員有無不當管教」情事,台北教育局也另組調查小組調查,於今年2月26日完成調查,依法經認定委員會決議,知悉未通報部分,依情節輕重裁處時任園長6萬元罰鍰及3名教職員分別3萬元罰鍰;其他教保人員涉有違反不當對待部分,經調查認定其中1名教保員有情節重大之不當管教、體罰等違法行為,裁處6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及教保服務機構名稱,且2年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另1名教保員接受12小時情緒管理、幼兒輔導管教相關課程,餘2名教保員不當管教行為發生時點為2023年3月1日幼照法修前,依法移送社會局續處。

台北教育局表示,為維護該園幼生受教權益,提升教保服務品質,教育局於今年3月26日重新甄選承接法人,經非營利幼兒園審議會甄選結果,決議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自今年8月1日承接該園,教育局亦組成專案小組,協助兩法人移交事宜。另涉本案違法事件之教保相關人員皆已離園,教育局同時提供幼生輔導支持方案,面對幼兒園不當對待事件零容忍,積極守護幼兒學習權益。

此外,台北教育局同步聯繫「台北市公立及非營利教保服務機構需要協助幼兒專業輔導服務方案(北區)」承辦單位,啟動幼生輔導措施。而需要協助之幼生在家長、園方及輔導方案承辦單位三方合作下,歷經約半年輔導、觀察及心理評估等措施,目前幼生在園學習適應狀況良好。

台北教育局說明,事發後教育局亦全面檢討督導及稽查機制,盼能嚴謹防範違法事件之發生,教育局提醒家長如發現機構疑似違法情事,均可透過台北市陳情系統1999向教育局檢舉。

台北 教育局 虐童 教保員 地檢署 公訴 幼兒園不適任人員 姓名 公告 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