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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阿福錢包」誘投資虛擬貨幣 詐團狂撈逾千萬遭起訴

彰化 詐騙集團 阿福錢包 A+Card 虛擬貨幣 投資 洗錢
林男等3人利用虛擬貨幣投資詐騙得手千萬,彰檢起訴了。(圖/報系資料照)

林男等3人利用虛擬貨幣投資詐騙得手千萬,彰檢起訴了。(圖/報系資料照)

彰化一名林姓男子與其他2男組成詐騙集團,涉成立實體店面為據點,利用阿福錢包與「A+Card」,以虛擬貨幣交易詐騙民眾投資,得手逾千萬元,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嫌起訴林男等3人。

彰化地檢署日前獲報,以34歲林男與28歲陳男、29歲陳男等人為首的詐騙集團,涉嫌以虛擬貨幣交易誘騙民眾投資。據檢方調查,3人在台中設立實體店面作為交易據點,利用ACE王牌交易所投資的「Alfred Wallet」即阿福錢包app及販售「A+Card」儲值卡,與假投資詐騙集團合作行騙。

詐團在社交軟體上創設投資群組,稱投資虛擬貨幣能帶來鉅額收入,並告知民眾可以向特定幣商購買泰達幣,再匯入投資帳戶錢包。利用民眾不熟悉虛擬貨幣、對實體門市較信任的心理,要被害人前往實體門市繳交現金,再將泰達幣存入阿福錢包中。

嫌犯利用該app無法公開查詢幣流之隱匿性、可從後台更改用戶錢包地址、控制處分用戶錢包內之虛擬貨幣數量,以及司法機關無法調閱系統用戶KYC資料等特性,與假投資詐團共犯詐欺與洗錢之行,受害者至少10人,得手逾千萬。

彰檢6月間指揮警方搜索嫌犯住處等6處並羈押林男等3人,也查扣3人名下的不動產1筆、汽車2輛,並向法院申請扣押林男名下銀行存款1,218萬6698元。全案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嫌,將3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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