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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闆過世留千萬 「兒非媽親生」監護權歸姑姑!侄控她瓜分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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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闆過世留千萬,侄子指控二姑瓜分遺產。(示意圖/Pixabay)

大老闆過世留千萬,侄子指控二姑瓜分遺產。(示意圖/Pixabay)

大陸湖南省一名李姓男子近日投訴媒體,稱他懷疑作為監護人的二姑非法使用了過世叔叔11歲兒子的千萬遺產。在法院的判決文書中,監護人二姑曾表示,孩子是弟弟李某斌瞞著妻子通過代孕所生。孩子自出生起,一直由弟弟和她撫養照顧。不過,李男哥哥說,此前沒聽說弟媳婦懷孕、分娩的事,雙方各執一詞。

《紅星新聞》報導,李男介紹,他的叔叔李某斌(1965年生)曾是湖南桃源一家開發公司的大股東,於2020年意外去世,留下上千萬遺產和2個兒子。叔叔與前妻張某某已於2013年協議離婚。叔叔去世後,2個兒子1個跟著前妻生活,1個跟著李某斌的二姐李某宏(即李先生的二姑)生活。

叔叔意外去世後,二姑向法院申請確定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2021年12月,他們意外了解到,跟著姑姑生活的男孩小李(2013年生)跟前妻張某某沒有血緣關係。

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顯示,2022年1月,李某宏稱,被申請人小李是其弟弟李某斌瞞著妻子通過代孕方式生育的兒子,現不知卵子提供者及代孕者任何身份信息,妻子難以接受代孕一事,於2013年9月26日與李某斌協議離婚,協議約定小李由李某斌撫養。小李自出生起,一直由李某斌和申請人李某宏撫養照顧。

李某宏稱,2020年6月3日李某斌意外去世,同月30日,被監護人小李的大伯、二伯、大姑和她4人在芙蓉區當地街道社區工作人員組織下,簽訂了確定監護人協議書,協議確定由她擔任小李的監護人。李某斌去世後,小李一直與申請人生活。從兒童最大利益原則考慮,由申請人取得監護權有利於監護人的健康成長,社區亦明確表示同意,故向法院申請確定監護權。

2022年1月24日,經法院審理查明,被申請人小李出生醫學證明顯示父親為李某斌,母親為張某某,2013年2人離婚,男方父母均已亡故,有2個哥哥和2個姐姐。2021年12月,張某某委托湖南新文成司法鑑定中心進行DNA親子鑑定,排除她是生物學母親。2022年1月15日,前妻出具情況說明,表示同意李某宏為小李的監護人。

李先生說,叔叔生前曾委托他追回項目款項上千萬,由於伯伯、父親、大姑等其他老人都已經70多歲,他就把叔叔名下的房產和孩子全權交給了二姑,「移交給她以後,她突然就像變了一個人」,他發現二姑一家曾背著他做了監護人確認,賣掉了叔叔在長沙的別墅後瓜分,價值7、800萬。

「後來我了解到,二姑的兒子在深圳買房,按揭了上千萬。」李先生表示,他不是為了爭家產,他作為侄子在法律上沒有繼承權,只是希望查清楚孩子的真正來歷,給叔叔和孩子未來的生活一個交代,因此他曾要求二姑對孩子做親子鑑定,但是作為監護人的二姑並不願意,法院也不支持。

李男無奈表示,「她現在電話拒接,阻止我們見孩子。我們試圖去學校找孩子,但現在接近不了這個孩子,她已經跟老師都交代過了,除了她本人以外,任何人都見不到這個孩子。」對此,當地派出所回應,孩子上戶口是在桃源老家派出所,對於代孕、戶口辦理等事,派出所沒有管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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