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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狼繼父對國小女童伸狼爪!衛教課學習單曝獸行 校方立刻報警

台南 兒童安全 性侵害 繼父 衛生教育課
台南一名男子結識一名帶著國小女兒生活的單親媽媽,並與對方結婚,豈料婚後男子卻對還在讀國小的繼女伸出狼爪。(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南一名男子結識一名帶著國小女兒生活的單親媽媽,並與對方結婚,豈料婚後男子卻對還在讀國小的繼女伸出狼爪。(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南一名男子結識一名帶著國小女兒生活的單親媽媽,並與對方結婚,豈料婚後男子卻對還在讀國小的繼女圖謀不軌,竟趁著夜半時分猥褻繼女下體。後來繼女在學校衛教課時寫出此事,經由校方通報後才讓男子獸行曝光,案經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他3年8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該名繼父與女童母親結婚後,竟然將目標轉移到當時年幼且正在念國小的繼女,於是趁著半夜進入女童房間進行猥褻,但女童當時並未告訴媽媽,直到多年後在學校上衛教課時,才透過紙筆將這段不堪的過去曝光。

女童當時在「我的身體自己作主」學習單上寫下:「我有不愉快的經驗,想要說出來」,並明確寫下「不喜歡在媽媽那裡那個叔叔摸尿尿的地方」,老師發現學習單內容深感震驚,立刻通報學校及警方,而警方在調查後並傳喚該名繼父到案說明,訊後依法送辦。

檢方在複訊時,該名繼父堅決否認犯行,指責女童說法不實,又稱自己不會做出犯罪行為。但檢方認為女童能說出所有細節,並表達出當下的不堪與惶恐,若非親身經歷根本難以編造謊言,因此不採信繼父的說法,將他依法起訴。

法院審理時,認為繼父為滿足獸慾,竟不顧對方反對做出犯罪行為,且事後又否認犯行,更沒有與女童母親及女童達成和解,實屬不該,因此依法判刑3年8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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