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倒了?逼放無薪假 汪小菲員工秀「時間地點協議書」證據
S HOTEL生意受到武漢肺炎疫情和汪小菲、大S口罩風波影響。(圖/汪小菲微博)
大陸武漢肺炎疫情波及台灣,連帶衝擊觀光、旅遊和住宿業者,由大S老公汪小菲經營的S Hotel,近日被指要求員工放無薪假,傳出有4人逾期回覆被資遣,對此,大S和汪小菲在第一時間否認透露,並稱,「一切都按照法律執行,絕對沒有強迫員工簽無薪假並遣散」,結果有員工12日拿出「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和選舉日收到的同意書反駁。
S HOTEL生意受到武漢肺炎影響、加上汪小菲和大S口罩風波,生意冷清清,11日甚至傳出要求員工放無薪假,不同意者會被資遣,引發熱議。對此,汪小菲昨日深夜也親上火線,在微博發文回應此事。汪小菲表示:「所謂的無薪假是一個月放7天,員工還可以拿到基礎工資,同意的員工還可以留下,回復慢或不同意的員工會資遣,也就是還要多給他們一個月的工資」。
但是S HOTEL員工卻爆料,4日下午2點半,公司就召開勞資會議,資方在沒有第三方見證者和攝影機的狀況下發放協議書,讓員工自己決定暫時性減少工作時間及工資,他進而亮出「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證明所言不假。
不同意的人10日陸續收到資遣通知,但爆料最讓員工意外的是,當初勾選同意者,也收到同樣的訊息:「再這樣裁下去,不知道公司是否要倒閉」?另外,1月11日總統大選投票日時,S HOTEL還發放一張同意書,可以看見資方請員工選擇「給薪不另給另給假」或「給假不另給薪」。
根據勞動部規定,雇主如果徵得員工同意在投票日上班,應不妨礙對方投票且支付當日出勤工資,計算方式有分2種,第一種是加倍給出勤時段的工資,第二總則是視工作時數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若是雇主沒有依法給假或給薪者,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最高100萬元之罰鍰,並應補給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