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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人夫「錄音筆」抓姦老王 一聽音檔綠爆:還有個小王

錄音筆 抓姦 車震
人夫用「錄音筆」抓姦,才發現妻子偷吃對象不只1人。(示意圖/Pixabay)

人夫用「錄音筆」抓姦,才發現妻子偷吃對象不只1人。(示意圖/Pixabay)

新竹一名劉姓男子發現妻子偷吃一名54歲的林姓「老王」,但因為抓姦失敗,所以偷偷在妻子車內放置錄音筆,想到錄下他們偷吃的經過。不過劉男聽音檔時,卻發現妻子偷吃37歲的鍾姓「小王」,讓他綠帽一頂接一頂。劉男以此為證據對老王、小王、妻子提告,新竹地檢署不起訴處分。

據《自由時報》報導,劉男妻子林女去年11月和林姓老王相約在新竹縣橫山鄉的老王住處上床,劉男與老王的親友一同上門抓姦,但因林男拒不應門而失敗;之後劉男就在妻子車上偷裝錄音筆,希望能將他們的姦情逮個正著。

之後林女在12月時,開車與37歲的鍾男在竹北市體育場附近「車震」,劉男這次清楚錄下過程,聽到他們接吻聲、呻吟聲和許多親密對話,這才發現妻子給自己戴的綠帽不只一頂。劉男氣炸,於是偷看妻子的手機,發現老王、小王都傳了生殖器的自拍照給妻子觀賞,便以照片、錄音筆內音檔為證據,對3人提告,但3人到案後都否認姦情。

新竹地檢署認為,劉男坦承到老王家抓姦時沒有進房,雖然林女隔天向劉男坦承和老王上床,但沒有其他證據,而且林女在警詢及偵查中均否認姦情,供述前後不一,所以當初的自白不得作為不利事證。

林女和小王車震,由於錄音筆錄到的完整過程中,並沒有明確講到性交,所以無法做為通姦證據。至於林女手機裡的老王、小王生殖器照片,最多只能證明曖昧關係,難以認定確實發生性關係,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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