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電玩弊案起訴 沒收犯罪所得逾12億
新竹地檢署破獲賭博電玩弊案,並扣押犯罪所得12億2484萬8700元。(圖/新竹地檢署提供)
新竹地檢署偵結新竹市警局警察收賄及賭博集團非法經賭博電玩案,對市警局保安科祕書宋瑞展、劉姓業者等17名被告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對宋瑞展、劉姓業者從重量刑,檢察官並依法聲請沒收被告等人犯罪所得,合計新台幣12億2484萬8700元。
起訴書指出,劉姓業者找來多名友人共同經營賭博電玩,並開設共6家電子遊戲場,為使電子遊戲場經營順利,劉男從2021年10月間起招募新竹市警局的彭姓、陸姓、阮姓、宋瑞展、彭武賢等警察,各自以不同暱稱擔任股東共同參與經營,分別投資各電子遊戲場並每月按各電子遊戲場營收分配紅利。
劉姓業者等人自2021年10月5日起至2024年4月23日止,在6間電子遊戲場擺設電子遊戲機台共422台,自2021年10月起算30個月,平均月盈餘4082萬8290元,賭博電玩集團犯罪所得合計12億2484萬8700元。
判決書指出,劉姓業者為讓受疫情影響電子遊戲場生意不再冷清,也以公關費賄賂宋瑞展、彭武賢等警官,盼提前得知查緝賭博專案排程,乃製作行賄各警界單位分配表,規畫每月給付公關費打點電子遊戲場轄區內之新竹市警察局各派出所、督察科 、行政科等單位,並以「採購IC板」會計項目按月作帳,藉以掩藏行賄款項。
劉姓業者每月將股東分紅、公關費用連同賭場收入一併以行李箱裝載現金,駕車面交給宋瑞展,判決書指出,總計宋瑞展於賭博電玩集團2021年10月開始營利賭博至2024年4月查獲日止,共收受劉姓業者交付31個月賄款,收賄金額合計1178萬元。
檢察官認為,劉姓業者等人長期以集團式管理經營數間賭博性電子遊戲場,買通市府權責單位稽查人員、賄絡司法警察機關人員,致使國家管控機制全面失靈,對社會治安造成莫大危害,均請從重量處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度,並就查扣其之犯罪所得合計新台幣12億2484萬8700元,宣告沒收。
檢察官也認為,宋瑞展身為警職人員,淪為賭博業者「旗手」,從中獲取每月數十萬元賄賂,壞法害民,應請從重量刑。另就被告宋瑞展部分建請法院續行羈押,經法院於當日下午5時許,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