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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輕軌廣告年收益上看千萬 簡煥宗批市府分潤過低
高雄輕軌年廣告收益上看千萬,簡煥宗批市府分潤過低該檢討。(圖/報系資料庫)
高雄市議員簡煥宗3日表示,高雄輕軌一年廣告收益粗估至少新台幣500萬元,但廣告商每年僅需繳納180萬元權利金給高雄市捷運局,實在不合理,市府該重新擬定分潤模式。
高雄市輕軌路網2024年初正式「成圓」(指正式以全環狀形式營運),許多貼滿廣告的彩繪列車也被視為吸引眼球的廣告活招牌,吸引廣告業者承租上刊。簡煥宗說,輕軌一年廣告收益粗估至少500萬元,旺季年上看1,000萬收入不是不可能,但廣告商每年僅繳180萬權利金給捷運局,實在不合理,呼籲市府應與廠商再討論收益分潤,以達到更合理的合作模式。
高雄市捷運局官員指出,目前捷運局委由高雄捷運公司經營輕軌24輛,其中14輛列車有包覆式廣告,另外車廂內也會張貼廣告,每個廣告檔期最多3個月,輕軌成圓後配合演唱會等活動勃發,附加價值確實看好,目前由「高瞻廣告公司」代理廣告契約,期限至2025年7月11日,目前契約進行中,無法隨意更改分潤規定,但高捷公司並未收取任何廣告分潤,全是由捷運局收取權利金,並委外承攬廣告業務。
簡煥宗則說,輕軌包覆式廣告除了創造行銷效益與廣告產值外,運行在路上也相當「吸眼球」,還可以遮蔽高雄毒辣太陽,以降低車內溫度,自己非常支持。他重申,捷運局收取廣告費用與增加營運收入很好,但每年的廣告收入僅有180萬,與廠商營收不成比例,實屬不合理,尤其環狀輕軌「成圓」後在市區曝光度增加,市府應與廠商再做收益討論,以達到更合理的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