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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92婦闖紅燈遭高速轎車撞擊身亡 駕駛棄車逃逸警方全力追緝

高雄 棄車逃逸 闖紅燈 車禍 過馬路
9旬婦過馬路遭撞飛身亡,駕駛棄車逃逸。(圖/翻攝畫面)

9旬婦過馬路遭撞飛身亡,駕駛棄車逃逸。(圖/翻攝畫面)

高雄市三民區11日清晨發生一起嚴重車禍,1名高齡92歲的吳姓婦人在闖越紅燈時,遭到1輛高速行駛的小客車撞擊,婦人當場被撞飛倒地,因傷勢過重當場死亡,最令人震驚的是,肇事駕駛竟在事故發生後棄車逃逸,完全沒有施以救助,警方迅速調閱監視器,目前已掌握肇事車輛的車主身份,正全力追緝駕駛到案。

這起死亡車禍發生在清晨5時16分,地點位於三民區中華三路與三民街的交叉路口,據初步了解,當時吳婦正自東向西步行,準備通過行人穿越道穿越中華三路,當其剛踏上斑馬線時,號誌燈已經轉為紅燈,儘管如此,婦人仍繼續走向馬路,沒想到此時1輛沿中華三路由北向南高速行駛的小客車,未能及時煞車,直接撞上婦人,導致其重傷倒地,不幸當場死亡。

事發後,肇事駕駛在短暫停車觀察後,竟選擇棄車逃逸,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刻派出三民所及交通分隊趕赴現場進行處置,並依車號開始追蹤肇事駕駛,經調閱路口監視器,警方已掌握到車主身分,預計在不久後將通知其到案,並進一步確認駕駛者的身分以及事故的詳細經過。

警方初步分析這起事故,懷疑雙方都有責任,行人吳姓婦人並未遵守號誌燈指示,未等到綠燈亮起便擅自過馬路,違反交通規則;而小客車駕駛似乎也未能注意到前方路況,無法及時反應避免悲劇發生,詳細的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須等交通大隊進行事故鑑定。

三民第一分局強調,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應該立即停車並採取救助措施,並依照相關規定通知警方處理,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肇事後若造成他人受傷或死亡而選擇逃逸,將面臨《肇事逃逸罪》刑事責任,該罪名屬於公共危險罪的一環,最高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警方同時呼籲,行人應謹守交通規則,遵守號誌燈指示,避免發生不必要的意外;同時,駕駛人也應時刻保持高度警覺,特別是在行經人行道或路口時,應隨時注意有無行人穿越,以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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