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後山老鼠非法竊取貴重漂流木 警方重拳出擊查獲11名嫌犯
凱米颱風後黑心山老鼠闖天涯,11人非法竊取漂流木遭捕,市值超400萬。(圖/翻攝畫面)
凱米颱風7月襲擊台灣,各地忙於救災,卻有不法分子卻在此時趁亂竊取資源,六龜分局接獲多起民眾報案,指稱在荖濃溪河床上發生非法竊取漂流木的事件,經過警方的調查,成功查獲以潘姓嫌犯為首的犯罪集團,共逮捕11名涉案人員,並查扣作案工具及約8.6公噸的貴重櫸木,市價超過400萬元。
據悉,六龜分局在接獲報案後,迅速展開調查行動。報案者指出,台27線1K處通往農舍的道路被1輛怪手挖掘破壞,警方到場後發現現場遺留的300型CAT牌怪手,並注意到地面上有大量木屑和履帶痕跡。經初步研判,警方懷疑不法分子竊取河床上已被林業署註記的國有貴重漂流木。
警方迅速將此情況通報給林業署屏東分署六龜工作站,並要求森林保護員前來現場確認,經過確認後,警方與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共同成立專案小組,展開深入調查,調查發現,該犯罪集團以潘姓嫌犯為首,利用深夜時間駕駛怪手進入荖濃溪河床上,非法竊取貴重櫸木,並使用曳引車將木材運送至高樹鄉某農地進行埋,企圖等到買主出現後再加以販售牟利。
經過數周的調查取證,警方在9月下旬對該集團展開二波收網行動。行動分別在高雄市六龜、屏東縣高樹及台中市沙鹿等地進行,最終將潘姓主嫌及其11名共犯全部逮捕,在警方的搜查中,還在農地內起獲長約11公尺、直徑約120公分、重達8.6公噸的貴重櫸木,這些木材樹齡達到80到100年,且是非法竊取的物證,也查扣作案工具怪手等贓物。
警方指出,根據《森林法》規定,漂流木屬於國有財產,未經政府公告開放自由撿拾的情況下,擅自撿拾漂流木屬於違法行為;此外,即使是獲得公告的漂流木,撿拾時也禁止裁切、使用機具搬運,並不得撿拾已註記有國有、公有或私有標記的漂流木,違者將面臨有期徒刑及高額罰金的處罰。
六龜分局再次呼籲,民眾務必遵守相關法律規範,勿因小利而觸犯法律,非法竊取國有財產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警方也將持續加強對森林資源的巡查和打擊力度,確保國有財產的安全和保護環境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