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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男逆向狂飆4公里撞上迎面而來車輛 釀3車毀損3人受傷

酒駕 逆向行駛 公共危險罪
酒駕男逆向狂飆4公里連撞2車釀3傷。(圖/翻攝畫面)

酒駕男逆向狂飆4公里連撞2車釀3傷。(圖/翻攝畫面)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大隊接獲通報,23日10點18分在國道北向174公里沙鹿路段,發生嚴重車禍,警方趕到現場後,發現肇事主因竟是39歲的陳姓男子酒駕,且瘋狂逆向行駛長達4公里,陳男車輛迎面撞上39歲田姓男子所駕駛的自小客車,強烈撞擊後,陳男車輛的零件彈飛,砸中另1輛由30歲林姓男子駕駛的小客車,造成3車損毀,2人不同程度受傷,警方隨即將陳男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根據警方初步調查,陳男在酒駕後,不但沒有遵守交通規則,還逆向從北向南行駛在中線車道,最終與同樣行駛於中線車道的田姓男子正面對撞,強烈的碰撞導致陳男車輛零件四散,並波及到後方林姓男子的車輛。

事故當時占據國道內外側2條車道,經過約30分鐘的拖吊及清掃作業後,路段才恢復通暢,由於發生在深夜的離峰時段,車禍雖然驚險,但並未對當時的車流造成嚴重影響,受傷的田男及其乘客2人已被送往醫院治療,所幸傷勢輕微。

針對陳男的違法行為,警方已依《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同時,陳男在國道上逆向行駛的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6款,將被處以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的罰鍰,至於事故的詳細原因,警方仍在進一步調查釐清中。

警方呼籲駕駛人切勿以身試法,酒後務必找代駕或使用大眾交通工具,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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