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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妹花3年戒毒盼新生 執行署同意她「分期繳罰鍰」
酒店妹過往因毒癮欠款,希望新北分署寬容能給予分期付款,以保有現在的工作和生活。(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30歲周姓女子,剛步入社會因經濟問題在酒店工作,遇人不淑染毒,遭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兩度搜得三級毒品,於2015年6月、2016年7月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分別裁處2萬元罰鍰。臺北市刑大3月間處理周女案件時,收案後發現女子現任職於火鍋店工作表現良好有晉升機會,且有結婚的打算,周女憂陳年往事會影響工作,新北分署寬容女子處境,並設定期限,同意周女在期限內按月分期繳納罰鍰。
新北市這名周姓女子多年前曾因經濟問題在酒店上班,2015年、2016年被警方二度查獲非法持有三級毒品愷他命,兩次各遭臺北市刑大裁處罰鍰2萬元,當時周女因名下並無財產未能即時繳納,新北分署核發執行憑證,由警方留存。時至今年3月警方收案時,發現女子於餐廳任職,執行人員勸導她務必繳清欠款,否則將扣押她的薪資。
然而周女坦言,她剛滿20歲時因經濟問題至酒店上班,遇人不淑所以染毒,曾被送至戒治所2個月,3年內靠著意志力努力戒斷毒癮,脫離過去的處境至餐廳任職,工作表現受認可還有晉升的機會、也有結婚打算。她擔心公司收到罰鍰的執行命令後,會影響現在的工作和生活,請求辦理分期繳納,努力繳清欠款。
而新北分署認同這名女子面對困難的處境,同意她分期付款的請求,而周女也在今年10月25日將罰鍰繳納完畢。新北分署則再次呼籲大眾應遠離毒品,如遭受裁罰也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按時繳款,以免受到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