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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知法犯法」購買大麻 庭外笑而不答快步離去
士林地院判陳姓律師持有第2級毒品大麻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對此他不服提起上訴。(圖/報系資料照)
北市刑警大隊今年3月執行0305掃蕩毒品專案,一名未滿30歲的律師因持有大麻毒品遭士林地院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陳男對此判決不服,已提出上訴。今(25日)士林地院針對該案開庭,庭後媒體詢問陳男「為什麼知法犯法?」,對此陳男未予理會,微笑快步離去。
今年3月,北市大偵查第7隊根據線報前往陳姓律師位於士林的住處進行搜索,當場查扣含有大麻成分的研磨器1個、綠色乾燥植株碎片1袋及圓柱狀金屬濾芯1組。
陳男向檢警坦承,去年4月參加苗栗縣一場電子音樂節時,以1000元購買1公克大麻,至今年3月警方搜索時被查獲。警方經採集陳男尿液後,大麻檢驗結果呈現陰性反應,並無施用大麻的跡象。
檢方根據毒品鑑定報告及陳男自白,依持有第二級毒品罪起訴,並聲請法院簡易判決處刑。士林地院在今年8月依相關罪名判處陳男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可上訴。陳男不服此判決,日前也已正式提出上訴。
今日開庭時,陳男身穿休閒服、頂著鬆散捲髮現身,他未委任律師,由男性友人陪同出席。庭後媒體詢問陳男「為什麼知法犯法?」等問題,他僅笑而不答,隨即快步離開法院。據了解,全案將於明年1月續行準備程序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