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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會疑藏派系酬庸 媒體人籲在野立委別輕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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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陳金德(右二)陪同賴總統視察(圖/報系資料照)

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陳金德(右二)陪同賴總統視察(圖/報系資料照)

立委黃健豪今天質詢時,質問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為何「審議委員名單」都已對外公布,反之,僅有諮詢性質的諮詢委員「大名單」,工程會卻堅持以「個資法」為由不公開,相當奇怪。因在野立委懷疑又是黑箱酬庸,立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做成決議,要求工程會在一個月內徵詢諮詢委員同意後公開。

不過,媒體人黃揚明在臉書示警交通委員會在野立委,不應放任工程會宣宣稱「諮詢委員若願同意公布,工程會才會公布諮詢委員名單」,因為工程會的說法並不合理「講不過去」。

黃揚明解釋,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成法源依據是政府採購法第86條,但該法源,並沒有提到「諮詢委員」,換言之,法律並沒有授權工程會可自行決定增聘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的諮詢委員。

他指出,工程會自行在內規「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中訂定:「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視業務需要,遴聘學者、專家為申訴會諮詢委員,聘期一年,連聘得連任。」,如此一來,諮詢委員反成為政府中的「黑官」。

黃揚明說,諮詢委員的任務如果只是單純「接受諮詢」就算了,但問題是,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正式(審議)委員在法令中明訂人數上限是35人,而目前工程會共遴聘34位,出任者提名資訊也全數對外公開。

反觀,諮詢委員人數卻是「無上限」,工程會目前共遴聘64人,而且名單還不對外公布,他呼籲立委應該持續追查,為什麼工程會要請這麼多諮詢委員?真需要請到64人嗎?

他提醒立委,如果諮詢委員人數多,每位委員比照政府其他審議委員會諮詢委員,出席會議時,請領出席車馬兼職費也就罷了,問題是,現在諮詢委員連審議會處理申訴案件「預審會議」,都會參與,而且還可以領取最高每件2萬元的結案費用,累積起來就不是一筆小錢。

黃揚明指出,諮詢委員領納稅人公帑,卻不需要被公開資訊「還這麼爽的黑官」?也難怪工程會主委陳金德上任後,會將去年賴清德宜蘭競選總部的一位發言人,聘為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諮詢委員。他並向本刊透露,聽說諮詢委員名單中另有不少菊系之友、賴系之友,但因為名單沒公開,外界也無從查證。

他因此認為,今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的決議很荒謬,因立委雖要求工程會一個月內公布諮詢委員名單,但工程會卻堅持,「需詢問諮詢委員意願,願意公開的才公開」,他直言,在野立委似乎還沒搞清楚狀況,因為此事的重點其實是,領取公帑的人,居然可以躲在黑箱裡面,不想公開就不公開「請問在野立委看懂了嗎」。

針對媒體人示警,立委黃健豪辦公室回應,今天交通委員會委員會針對工程會的決議,只是讓諮詢委員黑箱問題突顯出來的第一步。後續將持續針對工程會針對個資法的「擴張解釋」,再邀集相關法規主管機關解釋後,讓工程會依法辦理。

據了解,黃健豪曾私下請教政府法務單位,得到的回應是「工程會引用個資法處理諮詢委員名單有引用失據之嫌,此案應適用的是公務人員利益迴避規定,並據以公布全部諮詢委員名單,不論諮詢委員個人是否同意公開」,黃健豪因此表示,一定會繼續追查下去,直到真相釐清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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