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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車手連犯18案沒在怕!遭被害人通報警方 收押宜蘭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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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姓女車手一年犯下18起案件沒在怕,這次被警方人贓俱獲。(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古姓女車手一年犯下18起案件沒在怕,這次被警方人贓俱獲。(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32歲古姓女車手,按照詐騙集團指示到各縣市取款,今年犯下18起案件,落網後陸續獲釋,又持續犯案沒在怕。10月底到宜蘭取款時,張姓被害人暗中報警,現場警方人贓俱獲,古女至今仍在宜蘭看守所羈押中。

據《自由時報》報導,古女加入詐騙集團後擔任車手角色,今年犯案地點遍及台北、新北、桃園、苗栗、台中、嘉義、高雄、花蓮、宜蘭,她到各地收取款項後,再交給幕後主使,被查獲後由各地地檢署起訴,共有18條案件。

古女被起訴後獲釋又持續犯案,今年10月張姓被害人因誤信假投資上當受騙,被騙走30萬元,之後詐騙集團再邀他投資股票,約定面交時間取款,張姓被害人不滿受騙通報警方,10月29日中午,古女現身羅東鎮一家超商取款,遭埋伏警方當場逮捕,移送法辦後被收押禁見。

檢察官認為,古女長期擔任詐騙集團車手,觸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一般洗錢未遂罪,且多次觸法,被士林等多個地檢署起訴,建請宜蘭地方法院在被告送審後續予羈押,並從重量刑。宜蘭地院法官已裁定續押。

檢察官建議法官以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斷,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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