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憤怒!台中警察進學校帶走小六生 2警遭記申誡「分局長撤職」
市議員李中。(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日前發生警察進入西區某國小帶走小六學生的事情,事件起因是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衝突,雖然事後學生曾向老師致歉,但不被老師接受,老師在事發隔日報警,2名員警就到校將學生帶到派出所做筆錄,後續還移送至少年法庭。而整起事件爆發後,台中市長盧秀燕十分憤怒,認為明明小孩已經道歉,老師卻不放手「是最壞的教育示範」。後續台中市警方也對2名帶走孩童的警察記1支申誡,分局長則因督導不周而被撤職。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3月,當時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後,體育老師出手壓制學生,沒想到此舉引起學生反擊,拿著樂樂棒球棒揮打老師。
雖然事後學生曾向老師致歉,但卻不被老師接受。老師則選擇在事發隔日報警,後續派出所也派出2名員警到學校,將該名學生帶到派出所做筆錄,後續也將該學生移送至少年法庭。
事後學生家長在收到學校的調查報告後,發現報告內一面倒的指責學生不是,更強調是「員警主動進入校園帶走學生」,而家長就為此向台中市議員李中投訴。
李中也要求該校校長前來備詢,詢問為何警察能在沒有傳票的情況下進入學校。除非是恐攻挾持等特殊事件,但凡警察要進入學校,理應要有主秘、學務主任等校方主管同意方能進入。後續甚至發生甚至在沒有老師、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帶走學生,認為校方與警方在這部分均有明顯違規。李中甚至詢問該校轄區的分局長,發現分局長對此事件毫不知情。
而該校校長也回應,表示學生的確有拿球棒揮打老師,也強調是警察主動帶走學生。但話還沒說完,就被台中市長盧秀燕打斷,盧秀燕憤怒的表示,孩子已經道歉,代表已經知道自身過錯,老師卻還緊抓著不放「是最壞的教育示範」,認為該名教師明顯不適任。
針對警察進入校園帶走學生一事,盧秀燕認為,即便警方主動進入校園,但校方應該極力阻止,怎能容許警察在沒有傳票的情況下帶走學生,認為學校校長領導無方,毫無法律觀念。再加上學生是在沒有老師、監護人陪同的情況下獨自前往警局,盧秀燕也為此要求教育局重懲,連帶督學一併檢討。
後續台中市警察局也表示,整起事件執法程序未臻周全,造成不佳的社會觀感。經查明後,目前已對涉事員警各記1支申誡,該所所長因督導不力也被撤職並調離現職。
台中市警察局表示,將繼續加強對員警的宣導,嚴格遵守內政部警政署頒布的「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的規定及流程,以確保校園自治和學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