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館工程1/科教館遭爆工程疑有弊 工程落後六成包商沒事
國立台灣科學教育館地下一樓的工程進度延宕,民眾投訴館內地面舖設的鋼筋(左)長期曝露在外己經嚴重生鏽(右)。(CTWant合成圖/讀者提供)
位在台北市士林的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科教館)肩負推廣及輔導中等以下學校推行科學教育的任務,也為了因應多項任務進行場館改建中。但知情人士指控,負責館方數項工程的營造廠工程嚴重落後,甚至有進度延宕超過6成,但館方不僅未依約處罰廠商,反而怪罪監造人「太挑剔」,不禁令人質疑內情不單純。
科教館原位在台北市南海學園內,現址新館於2003年建置完成,占地3萬多坪,共有地下三層、地上十一層,2004年6月正式對外營運。科教館遷建過程就曾爆發弊案,時任館長徐國士被控與女密友董素貞合謀,將部分標案交給特定廠商得標,圖利對方8千多萬元,並收受4千多萬元賄款。徐國士一、二審被判有罪,分別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6月,但在2023年更一審改判無罪;董女則在更一審被判共2年5個月徒刑,上訴中。
科教館近來一直給人常在進行工程的印象,其中地下一樓的「原型工場擴建及室外展演空間建置工程」在2023年2月招標、6月開始動工,至今已1年半,原應在今年6月完工,但工程進度嚴重落後60%,完工之日遙遙無期,負責設計與監造的建築師因為工期延誤,無法如期拿到監造費用,員工還遭館方刁難無法進場監工,日前憤而與科教館解約。
參與這項工程的A先生說,這項工程在招標初期就有點不對勁,科教館做為業主,館長劉火欽在公開招標前找審查委員與負責設計、監造的建築師事務所開會,館方在會中告訴事務所說,預算中的成本計算過低,將會使廠商的利潤太少,導致未來可能沒有人會投標。事務所人員當場解釋,相關物價都是依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資料編寫,但有審查委員指出,工程會的資料過時無法反映物價,最後仍依業主的要求,把預算金額提高。「一般而言,業主應該希望把成本壓低、品質提高,像這種還沒招標之前就替廠商著想、擔心對方利潤太低的情況,實在少見。」A先生不解地說。
A先生說,教科館在第一次招標前,又認為整個工程太過龐大,把它拆成幾個小標案,分開招標,結果卻沒人投標;A先生解釋,把整體工程拆分成小工程,反而不利招標,舉例來說,將防水工程與內部裝潢分別招標,若是防水工程沒做好,會影響裝潢工程,反之亦然,責任歸屬不清加上工期相互影響,自然沒有人願意做。最後,科教館只好再把標案打包回原本7000多萬的工程,最後由國新營造在2023年2月得標。但國新營造得標後卻未即時啟動作業,拖到同年6月才開工,雖然已先收了30%的高額工程預付款,但據監造單位統計,平均每天不到5名工人到場工作,A先生認為,這是導致工期嚴重落後的主因。
另一位B先生透露,這項工程原應在今年6月中旬完工,但直到9月卻只進行了35%,工期大幅落後超過60%;他說,工程會對於政府機關的公共工程有「標案管理系統」,照理說,進度落後10%就會發出警示,超過15%就很嚴重,機關應對施工廠商發出警示並提出罰款,但這項工程卻沒有任何作為,讓人對預管制度失望。
「科教館沒有處罰營造廠商,反而怪罪監造單位太盡責。」A先生說,工程期間監造人發現施工的營造廠許多問題,反映後科教館竟反過來責怪監造人,舉例來說,營造廠把鋼筋舖在地上,任憑日曬雨淋,監造人員多次提醒都置之不理,最後鋼筋嚴重生鏽,必須更換,科教館卻指責監造人未盡監督之責,導致營造廠損失;提醒工地高空作業人員必須有證照,也被說是刁難。最後,事務所的兩名監造人員還遭到科教館從進出人員名單除名,不准進入工地,理由是監造人找麻煩,造成工程延宕。
A生先無奈地說,監造人的職責就是監工,替業主發現營造廠商的缺失是職責所在,沒想到業主不但未感謝,反而責怪監造人找麻煩,其中一名員工遭科教館人員辱罵、寄存證信函,還把照片放在警衛室指名禁止進入,讓這名員工必須到身心科就醫。
據了解,該建築師事務所多次向科教館的上級主管教育部陳情,但沒有下文,又因為工程進度落後,遲遲未收到依進度發放的近新台幣千萬元報酬,在10月決定「不玩了」,與科教館解約,並備妥相關文件,準備向監察院舉發,請監委查明其中是否有人謀不臧的情事。
科教館表示,館方地下一樓與九樓的工程確實在延誤中,館方已向教育部回報反映,而得標廠商的能力確有不足之處,在現場施工、材料及書件製作都有待加強,館方身為業主,目前每周都會與施工廠商及監造單位召開工務會議,監控並要求工程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