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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有10歲老狗! 新家住2年管委會突規定「不能養寵物」:送狗或搬家
一名網友在Facebook社團「匿名公社」中發文抱怨,指出他搬進新家已經2年,家中養了一隻十多歲的狗,管委會卻突然宣布社區不能養寵物。(示意圖/Pixabay)
一名網友近日在網路上發文,指出他搬進新家已經2年,家中還養了一隻十幾歲的老狗。沒想到,管委會竟突然宣布,社區內不能養寵物,要求原PO只能選擇將狗狗送走,或是搬家,讓他相當傻眼,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
一名網友在Facebook社團「匿名公社」中發文抱怨,指出他搬進新家已經2年,當時就帶著自己的愛犬一起入住。沒想到,近日社區管委會卻突然宣布,社區裡面不能養寵物。
原PO指出,自己的狗狗已經十幾歲了「因為是老狗根本不會叫也不會去影響其他人,他也不會出門都待在家。」並透露,最近管委會卻一直到他家「要求我搬家或是把狗送走,不然就要鎖我的卡。」
而這個情況也讓原PO相當傻眼又無奈,直呼「遇到這種事情我要怎麼辦。」
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規定訂的有問題,可規定不能養寵物沒問題,但是不能溯及既往才對」、「房子你買的,管委會有權禁止你家裡養什麼?」、「鎖卡就直接報警啦,在看誰說鎖卡的,一併處理」、「你自己買的屋子養寵物又怎麼了?而且你已經養很久了!」、「就問管委會:依據哪條法規他可以鎖卡?」。
而也有網友列出,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法規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規約除應載明專有部分及共用部分範圍外,下列各款事項,非經載明於規約者,不生效力。」,其中包含了禁止住戶飼養動物之特別約定。白話就是:沒有經過住戶中超過50%同意,該社區不可禁止動物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