搗破詐團不法所得900多萬 6嫌遭收押、車手分3線報酬還不一樣
屏東地檢署偵破詐騙集團,黃姓主嫌招募陳男、蔡男、戴男、陳女、林女加入水房車手詐騙集團,不法所得900多萬,6嫌遭收押禁見。(圖/中國時報記者謝佳潾攝)
屏東地檢署偵破詐騙集團,黃姓主嫌招募陳男、蔡男、戴男、陳女、林女加入水房車手詐騙集團,先後以高雄市大寮區、小港區租屋處為據點,佯裝客服人員或假投資詐騙900多萬;黃男還將手下分為1、2、3線車手,報酬占比分別為當天所領款項的1.5%、1%及0.5%,目前6嫌因涉案重大,遭屏東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屏檢調查,黃男招募陳男、蔡男、戴男、陳女、林女加入水房車手詐騙集團,並自行組成LINE群組,先後以高雄市大寮區及小港區租屋處作為據點,以偽裝成客服人員或假投資等方式詐騙被害人,當中每個人分工詳細,黃男將手下分為1、2、3線車手。
屏檢說,蔡男、戴男是1線車手,負責前往ATM領取被詐欺款項後,交給擔任2線車手的陳男;2線車手陳男除負責拿取機房端詐騙集團成員所寄送、裝有人頭帳戶提款卡的包裹,交與1線車手提領外,也負責彙整1線車手成功提領的款項,並將款項交給3線車手;3線車手是由陳女擔任,她要負責將收取款項抽取1至3線車手的報酬後,把剩餘部分交與合作的幣商,當中1、2、3線車手可獲得當天所領款項的1.5%、1%及0.5%報酬。
屏檢說,黃男是水房車手詐騙集團1至3線車手的管領人,除負責提供工作機避免警方查緝外,並親自指揮、分配發給薪水給1至3線車手,而林女則負責在LINE群組中擔任管理監督角色。
屏檢進一步表示,全案源於上月14日潮州警分局員警臨檢攔查到1線車手而展開循線追查,初步估算被害人匯款金額多達900餘萬,黃等6嫌經到案複訊後,檢方認他們涉犯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詐欺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6人都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