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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同仁還貪汙!前北分署長謝宜容涉5罪遭聲押 12名被告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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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宜容涉及霸凌同仁及挪用公款貪汙,檢方認為犯罪嫌疑重大,11日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圖/報系資料照)

謝宜容涉及霸凌同仁及挪用公款貪汙,檢方認為犯罪嫌疑重大,11日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圖/報系資料照)

勞動部勞發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疑似對吳姓公務員霸凌以致其輕生,還涉及挪用公款貪污禮品與辦公室裝潢採購案,檢調10日兵分22路前往多地搜查,11日清晨5時許複訊結束後,檢察官認為她有滅證、串供和逃亡之虞,因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據了解,謝宜容在北分署長任職期間,疑似多次對同仁咆哮辱罵,導致多人身心受創,其中同仁吳男在長期精神壓力下,不幸於辦公室輕生,此事曝光後引發廣大熱議,未料竟又爆出謝宜容疑似挪用公款183萬元,來購買伴手禮「向上打點」,甚至還拿來裝修其辦公室,直到11月21日新北地檢署將謝宜容列為被告,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

檢方表示,檢調10日兵分22路前往北分署、謝住處和廠商等多地搜查,接著將謝宜容在內等23人帶回市調處約談,謝宜容在作完筆錄後於11日凌晨1時許被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

謝宜容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4款之侵占公有財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圖利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第87條第5項之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5罪,檢方認為她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犯罪嫌疑重大因而聲請羈押。

檢方說明,清晨5時許結束後謝宜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此外被告林嫌等12人則分別以3萬元至18萬元不等交保,證人均請回,後續勞動部將於11日上午11時舉辦北分署霸凌案重啟調查報告記者會,並將由調查小組召集人、勞動部長洪申翰親自主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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