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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夜成奪命夜!酒後爭執釀血案 男子持刀刺死女友遭判16年6月

跨年 酒後殺人 國民法庭判決 跨年夜 爭執 租屋處 法庭 水果刀 殺人罪 刺死 有期徒刑 地方法院 男子 報警
酒後失控怒刺女友釀命案,男子落網判刑16年半。( 圖/翻攝畫面)

酒後失控怒刺女友釀命案,男子落網判刑16年半。( 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后里區去年跨年夜驚傳命案,41歲劉姓男子與交往6年的李姓女友,在租屋處飲酒慶祝,未料酒後爭執爆發,劉男竟持水果刀連刺李女,導致其左胸重傷、血流不止,最終傷重不治,劉男犯案後不僅未報警,還趁警方到場前逃逸,台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庭於13日審結此案,依《殺人罪》判處劉男有期徒刑16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劉男與李女同居多年,但劉男酒後常情緒失控,對李女多次動手,2024年12月31日跨年夜,2人在租屋處飲酒慶祝時發生激烈爭執,酒後情緒失控的劉男竟持水果刀朝李女連刺,導致李女左胸重創,血流如注,倒地不起。

事發後,劉男未協助女友報警或叫救護車,反而試圖隱瞞罪行,直到同住的邱姓男子半夜上廁所時,才發現屋內滿地血跡驚覺異常,立即報警,不料,警方到場時,劉男還謊稱「和女友打鬧失手」試圖搪塞,並拒絕讓警方進屋查看,直到警方接獲醫院通知李女已死亡,再度返回現場,劉男卻早已騎電動車逃逸,最終於后里區落網,坦承犯案,辯稱「害怕被抓才逃跑」。

此案進入國民法庭審理,審判長田德煙、陪席法官黃光進及王曼寧,與6位國民法官共同審理。庭審中,劉男當庭認罪,稱「非常後悔刺死女友」,檢察官張凱傑請求法院判處劉男14年6月至16年6月的刑期,最終國民法庭依《殺人罪》重判劉男16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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