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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振聲「被偵訊32次」該認的都認了 求法官給予500萬內交保
彭振聲向法官表示希望可以500萬內交保。(圖/報系資料照片)
涉及京華城弊案的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求處有期徒刑3年,台北地院晚間6時30分召開接押庭,彭振聲表示已被偵訊32次、出庭24次,該講的他都講的,他也都認罪,自己有低血鈉症狀,且有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押了4個月身體狀況很不好,希望法官能夠給予500萬內交保。
彭振聲說,京華城相關會議,包括文字、錄音、直播都留有證據,他不可能再有辦法串供、翻供,該說的他都已說過,而且已經認罪,希望可以獲得交保。
檢方則主張彭振聲應該繼續覊押,理由包括柯文哲隨行秘書許芷瑜在逃、彭主導都更案掌握許多關鍵事證,不排除有滅證、勾串可能。
承審法官最後問彭,如果可以交保希望金額,彭表示朱亞虎當時是500萬交保,他能力範圍也是500萬以內,還說每天都要吃很多降三高的藥,身體狀況真的不好,希望可以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