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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嗆!鄭文燦開庭律師諷起訴書「屬個人臆測」 桃檢回應:不是只有EXCEL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被依貪汙起訴,30日下午再到桃園地院出庭。(圖/報系資料照)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土地開發收賄500萬元,桃檢偵結後依法將鄭文燦等11人起訴,並對鄭求刑12年,地院於30日二度開準備程序庭,鄭文燦律師諷刺起訴書純屬個人臆測,認為檢察官辦案草率、品質粗糙,檢察官則回嗆證據「不是只有excel檔!」,強調此案人證物證俱全。
檢方調查,行政院前副院長鄭文燦在任桃園市長期間,為24億開發案護航並收賄500萬元,8月依法起訴並依貪汙罪求刑12年,桃園地院30日第二度開準備程序庭。
而法庭上唇槍舌劍,鄭文燦的律師何祖舜認為起訴書中夾雜許多檢察官個人臆測,還有前後矛盾跟引用都市計畫流程的錯誤,夾敘夾議帶入檢察官臆測或主觀判斷,質疑承辦檢察官陳嘉義辦案草率、起訴書撰寫品質粗糙。
何祖舜在庭上提到,陳嘉義在5月28日才接辦此案,一周內就發動傳訊、拘提、搜索、扣押、羈押等偵查手段,質疑他是否在短時間內掌握複雜的都市計畫案件規範和程序。
何祖舜在庭上表示,起訴內容沒有具體說明行賄內容、時間和地點,也沒有實質憑據,僅採信對鄭不利證詞,95%有利證詞隻字未提,顯見檢察官有個人定見,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陳嘉義則回嗆,表示鄭文燦收賄案金流、行賄口供、市府會議紀錄等都非常完整,給錢和退款金流都一應俱全,人證物證完備,甚至表示「不是只有excel檔而已」,諷刺北檢柯文哲案。
檢察官邱健盛也昇,此案是罕見的人證物證都非常明確的收賄案,主任檢察官呂象吾也強調,不論有無違背職務或最後事情有沒有辦成,關鍵點都是「不能拿錢辦事」,與程序錯誤無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