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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制《財劃法》搶3753億 郭國文:同法授權中央要求地方上繳

財劃法 郭國文 莊翠雲 地方政府 主計總處 租金補貼 反制 財政部 授權 財政部長 中央補助 政策 歲計賸餘 交通月票
立委郭國文2日質詢指出,財政部可由《財劃法》授權中央要求地方政府「上繳」的措施,來避免影響重要政策。(圖/郭國文辦公室提供)

立委郭國文2日質詢指出,財政部可由《財劃法》授權中央要求地方政府「上繳」的措施,來避免影響重要政策。(圖/郭國文辦公室提供)

郭國文今(2日)指出,面對國民黨在未經討論、財政部不知情下通過《財劃法》修正案,搶走中央3753億,對中央財政造成嚴重衝擊,他在質詢時提出反制措施,要求財政部評估,藉由《財劃法》授權中央要求地方政府「上繳」的措施,可動用此條款來避免影響重要政策。

郭國文指出,《財劃法》第33條明定:「各上級政府為適應特別需要,對財力較優之下級政府得取得協助金。」從交通月票、租金補貼到健保與勞保財務等,都是重要政策,郭國文認為,若有財源不足的問題,應動用此條款,要求地方政府上繳「協助金」。

先前主計總處評估,非法律義務支出,包括國防、勞保撥補、租金補貼、健保財務等預算,大概需刪減28%;若國防預算不動,其餘預算則預估刪減37%,顯然是嚴重衝擊重要政策。郭國文說,根據估算,許多地方政府光是中央補助金額就超越預算數,等於地方政府一毛稅金都不用收,就有花不完的錢;更不用說,去年地方政府歲計賸餘648億,顯然,新版《財劃法》再給地方3753億,會造成大量的財稅浪費。

郭國文認為,當初《財劃法》3分鐘通過修法,出現許多後遺症,財政部作為主管機關,應該動用《財劃法》第33條,要求地方上繳「協助金」,確保重要政策能維持。對此財政部長莊翠雲承認,必要的時候可以動用,並且會跟主計總處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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