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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過追訴期 前立委王志雄小三王修昭免訴
前立委王志雄同居女友王修昭逃過追訴期,被北院判決免訴,北檢也不起訴(圖/資料照)
【記者/謝中凡】
「南霸天」王玉雲之子、前立委王志雄和其同居女友王修昭,因涉及生活通訊集團虛偽增資案,同遭通緝,7年前王志雄自大陸押返,王修昭被起訴後藏匿迄今通緝已逾12年,超過法定追訴權時效,台北地院日前先將王女判決免訴,另涉及侵占罪部分,台北地檢署今將王女不起訴處分。
據悉,王女是王志雄擔任康和租賃常務董事時的祕書,她從祕書到自己當老闆創業,被譽為商場女強人,她與王志雄同居生下3子。
檢調透露,多年前,王女見電信市場商機無窮,遂成立生活通訊集團,擔任董事長,之後又陸續成立翔弘等多家公司。
檢調查出,生活通訊集團自1989年起,旗下翔弘科技、生活通信、青橄欖科技、為天科技等公司,以各公司間交互轉帳取得銀行存款憑證後,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或增資變更登記,並挪用款項。
北檢2004年依違反公司法等罪嫌起訴王修昭。王志雄逃至大陸,遭檢方通緝,直至2012年才被調查局自大陸押返歸案。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王修昭從未出庭應訊,北院於2007年3月發布通緝,由於12年6月追訴權時效,已在日前完成,乃依法判決王女免訴。台北地檢署今天正式偵結王女被控侵占罪部分,將王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