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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裙底又辯「手機被媽媽丟了」 犯錯又說謊判拘役30日
黃姓男子在捷運扶梯偷拍短裙妹裙底當場被逮,一審遭判拘役30天,男子提起上訴希望有緩刑機會,卻遭法官發現他犯錯還謊稱作案手機被媽媽丟掉。(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1名黃姓男子去年7月3日上午8時許搭捷運手扶梯時,發現前方穿短裙的女子雪兒(化名),擁有翹臀、美腿的身材,黃男竟拿手機,拍下雪兒的裙底風光,當場被雪兒發現遭逮。台北地院1審判黃男拘役30日;但他提出上訴表示,當時一時衝動才犯錯,希望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獲得緩刑,不過法官發現,黃男犯後還說謊稱犯案手機「被媽媽丟掉」,只能搖頭嘆氣。
判決指出,2019年7月3日上午8時許,黃男在北市松江南京捷運站4號出口上行的手扶梯,手持智慧型手機尾隨雪兒,並將手機撐於膝蓋,好往上拍到雪兒裙底其隱私部位,雪兒當場察覺,馬上伸手抓住偷拍的黃男,一旁民眾見狀後也幫忙報警處理,黃男因此被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黃男上訴表示,他已記取教訓,希望法官能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也會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當時會犯錯是因自己一時衝動,事後也有去醫院治療。
雪兒的代理人當庭指出,黃男的行為嚴重造成雪兒的恐慌及不安全感,陰影難以抹滅,且雪兒發現黃男手機裡還有其他女子的私密照,被害人不只雪兒一人,加上黃男怕手機被檢警沒收,竟還謊稱手機被媽媽丟掉。
法官表示,早在審理程序時,就知道黃男說謊,包括手機被母親丟掉後,又被朋友找到等語。黃男也當庭承認自己說謊,法官告訴黃男,「犯錯又說謊,怎麼能讓人相信有悔改之心」。諭知將於25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