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郎摧花5】恐成小模姦殺案翻版 女友痛心舉報他
小桃與王男攤牌,表示得知對方在外的性侵前科,但王男卻打死不認。(圖/黃威彬攝)
長相甜美的小桃(化名)控訴自己的王姓男友在她臨盆之際硬上她,還利用交友軟體約嫩妹見面進而性侵得逞,讓眾多受害者身心受創。小桃想起3年前的南港小模姦殺案,兇手程宇也是透過各種手段接近女性,再加以性侵,小桃感嘆當初身邊的朋友被程宇騷擾時,就應該揪出來,不讓他再對其他女生下手,甚至還造成1條年輕生命隕落,因此已聯合其他受害者,要向王男提告。
「我不想再看到下1個受害者,也不願意我曾愛過的人變成第2個程宇。」小桃強調,她已經與其他受害者決定,要勇敢站出來控訴王男這匹惡狼,並對他提出刑事告訴,希望不要再有更多無辜女孩受騙上當。
「我們希望他被關起來得到教訓。」小桃表示,用「可怕」來形容王男一點都不為過,因為他不僅仇視女性,認為所有接近他的女生都該死,更將捷運殺人魔鄭捷視為偶像,為了防止遺憾發生,她必須勇敢起來,出面揪出這匹惡狼。
小桃也沉痛的說,未來她將獨自扶養自己與王男的孩子長大,「我希望孩子永遠純真,也永遠都不會告訴孩子,爸爸是1個這麼糟糕的人。」
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表示,當伴侶明顯同理心低、不尊重人,甚至充滿了「順我者生、逆我者亡」心態,代表這類人具病態人格,要保持距離,以策安全,另外王男充滿「仇女」心態,用強制性行為來展現自己的男性特徵、增加自己的自信,某方面來講是他應該是相當自卑,才會希望從性行為中獲得對自己的認可。
律師葉書佑表示,依《刑法》第221條,如果男方在違反女方意願的情況下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意願的方法而為性交者,就涉嫌強制性交罪,女方得以提起刑事告訴,可以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王男不顧即將臨盆的小桃,依舊侵犯小桃,若是將來罪行成立,刑責恐會被加重。」
對於遭控對10多位女子射後不理,本刊致電王姓男子,他喊冤全都是不實指控,也反問記者若是真有涉嫌性侵,為何他沒有遭到檢調單位約談?記者另外問起小美提告性侵的官司,王男卻避之不談,表示自己已經被不起訴處分,不清楚還要多談什麼,「如果真有其事(性侵女生),歡迎來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