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稱制憲台灣沒派員參加?總統府:原意是指當年代表未經普選產生
總統賴清德29日發表「團結國家十講」第3講主題「憲政體制」時表示,五五憲草或1946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是沒有派員參加,一直到前後七次修憲,台灣人民才是修憲的主體。(圖/取自總統府網站)
總統賴清德29日發表「團結國家十講」第3講主題「憲政體制」時表示,五五憲草或1946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是沒有派員參加,一直到前後七次修憲,台灣人民才是修憲的主體。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表示,事實是當年台灣省共有18位來自各行各業的代表出席制憲。總統府回應,賴總統原意是指當年制憲代表並未經過台灣人民普選產生,一直到前後7次修憲,台灣人民才成為修憲的主體。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質疑,賴總統在演講時主動提到,台灣人沒有參加中華民國的制憲過程,事實是當年台灣省共有18位來自各行各業的代表出席制憲。總統、總統府現在連GOOGLE的能力都没有了嗎?還是賴清德要故意說謊,只為假造中華民國1949年前未實質統治台灣?如果總統為了意識型態、大惡罷公開說謊,這是何等嚴重的問題,賴清德應向國人說清楚講明白。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29日晚間表示,總統原意是指當年制憲代表並未經過台灣人民普選產生。整體來講,歷經由台澎金馬人民選舉產生的國民大會代表,完成的7次修憲,建構起以台灣為主體的民主共同意識,民主就是人民作主的共同意識。
郭雅慧指出,「五五憲草」或者是1946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所謂的制憲代表,僅由當年省參議會選任,並未經過台灣人民普選產生,一直到前後7次修憲,台灣人民才成為修憲的主體。
郭雅慧表示,以歷史角度而言,1946年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多數是透過政黨分配及協調產生,而台灣雖有間接選舉產生的制憲國民大會代表,但對於憲法內容的決定並無實質參與。
郭雅慧說,直到終止動員戡亂,廢除臨時條款之後,7次修憲的代表才是由台澎金馬全體公民直選產生,意即1991年底第2屆國代開始,才真正是台灣人民普選產生的代表。因此就正當性而言,總統說7次修憲後,台灣人民才成為修憲的主體,建構以台灣為主體的共同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