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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恩不再夜夜秀 節目自揭不堪往事
《博恩夜夜秀》主持人曾博恩上週因為拿鄭南榕自焚事件開玩笑,引起爭議,遂決定離開《博恩夜夜秀》。(圖/翻攝畫面)
【記者/陳昭文】
《博恩夜夜秀》主持人曾博恩上週因為拿鄭南榕自焚事件開玩笑引起爭議,遂決定離開《博恩夜夜秀》,而上個月博恩又因為日前節目試播時辱罵同事三字經遭到起訴,雖台北地院以他沒有侮辱犯意等理由判決無罪,但最近他自爆在大學時,曾遭控告公然侮辱,今日上午網路節目中說明事件始末。
曾博恩在《行動法庭》節目中表示,他就讀大學期間,曾因為搶場地糾紛,忍不住碎唸對方一句「你不要鬧了」,但對方一聽爆氣,當場打電話報警,最後提出公然侮辱罪告訴,博恩當場傻眼,表示當時球場上都是他的同學,就算找證人,也不會有人幫忙作證,但繁瑣告訴流程還是要跑完,雖最後不起訴處分,但是這件事情讓他印象深刻。
博恩表示,台灣最可貴之處,在於民眾享有民主與自由,而言論自由更是其中最大的特點,但言論自由不表示可以口出狂言,恣意傷害任何人的人性尊嚴與名譽隱私。公然侮辱罪未來要不要除罪化,看起來還需要社會一段時間的討論與演進,才會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