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焦點
【追劇扯統戰3】愛奇藝「被稅」多年 文化部不爽給名份
愛奇藝是2010年在大陸北京成立的影音平台,2016年在台灣開站,愛奇藝創始人龔宇(左)、台灣站總經理楊鳴與代言藝人許瑋甯共同舉行啟動儀式。(圖/報系資料照)
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依據現行法令無法在台設立子公司,文化部長鄭麗君更曾公開反對愛奇藝落地。該公司改採折衷方式,委託台灣代理商「歐銻銻娛樂」負責會員收入與廣告銷售業務,並依法在台繳稅,也曾轉播2020台北跨年晚會。
依照投審會《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業別項目》規定,大陸影視音不得在台投資,文化部長鄭麗君更曾公開反對愛奇藝落地,表明電影、電視、影音串流服務,是不許陸資投資的項目,並指大陸也沒有開放台灣平台進入,將難題拋回經濟部。
投審會發言人楊淑玲解釋,當時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以新台幣100萬元,在台申請投資設立「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經營項目涵蓋「資訊軟體服務業」、「資料處理服務業」及「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但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該公司實際營運項目是透過入口網站在台灣經營影視音內容服務,不在政府「正面表列」的開放項目中。
NCC新聞聯絡人曾憲康表示,愛奇藝落地涉及經濟部兩岸投資管轄範圍,大陸影視音作品來台則需另外經過文化部審核,非NCC所管轄;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則說,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大陸地區的營利事業在台灣設立子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從事業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