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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億風暴2】百億表外融資市場 高額利息換現金
日本職棒「大榮鷹隊」2003年來台舉辦交流賽,鄭衍洲是幫忙協調的幕後功臣。(圖/報系資料庫)
因為捲入潑漆和押人事件,鄭衍洲遭告涉嫌妨害自由和傷害。先前有媒體報導賴怡宏3年前捲入債務糾紛,鄭衍洲受到當時的受害者請託,才會前往案發現場關切。
賴怡宏指稱,他和鄭衍洲的恩怨糾葛,始於3年多前透過友人關係結識開始,鄭衍洲表示能為其處理後續,才會由人脈廣闊的鄭衍洲加入協助善後。
「鄭衍洲看上我們(賴怡宏及所屬公司同仁)的業務能力,知道我們有找錢的業務能力。」賴怡宏透露雙方於是開啟「表外融資」的新業務。對此,賴怡宏解釋,「自2017年1月起,鄭衍洲提報案子賺傭金,我則提供資金;案子內載明金額、利率和期數等條件。」他進一步舉例,「融資1,000萬元的案子,年利率6%、融資時間3個月,融資出去時即可先扣除6%的年息(60萬元),到客戶手上的金額是940萬元。」
台灣的表外融資市場有多大?一家網通公司的財務長說:「表外融資主要提供給一堆上市櫃公司,市場需求約100億元。」照理,上市櫃企業的融資需求屬於銀行業務,但有時因資金需求很急,為快速獲得資金,省去銀行借款的繁瑣流程,因此寧願找表外融資解決,條件是需付出高額的利息。
「這一塊業務屬於灰色地帶,從過去法院的判決來看,『獲取相當之利益』才會被認定觸犯《銀行法》。」至於利息多少才會被視為非法?這位財務長說:「20%」。也就是說,只要年利率不超過20%的表外融資行為,都不算觸法。